第二章
我六十多歲時還覺得自己距離中年不過咫尺之遙,在人生的航程中,儘管我已不在壯年的安全之船上了,但就算下了水,也還依然在大船周遭逡巡;七十歲生日,也沒感覺到什麼不同,因為我一直盡力忽視年齡;但到七十一歲,情況發生了變化,一個“七十多歲的人”確實是老了,剎那間,這個事實擲地有聲地出現在面前,我看見時間正將晚景一步步推入視野。
我已經活了相當長的時間,見證了不同女人在逐漸變老過程中所經歷的種種鉅變。對男人來說這種變化相對小些,也許他們本來就不需要這麼大的變化吧。在我祖母的時代,七十歲以上女人的穿著基本上類似於制服,如果她是個寡婦,她應該穿上無視時尚的灰黑色衣服,就算丈夫還健在,她的衣服也開始變得顏色單調,模糊無形,充分表明此人不再打算保持吸引力的意圖。我奶奶壽命比我爺爺長些,將一套長及地面的黑色衣服一直穿到最後時刻。她的頭上戴了一圈黑色天鵝絨的花邊裝飾,就像維多利亞全盛時期女士們戴的“帽子”。就我目前所剩無幾、從她那兒遺傳來的稀疏頭髮看,她確實有充分理由堅持這個樣式。甚至我大姨,也就是我媽媽的姐姐,在她丈夫於20世紀30年代去世後就再沒穿過任何非黑非灰的顏色,而且還刻意選擇完全不時髦的衣服式樣。19世紀20年代以後,女人的流行裙裝忽然變短,這更讓老女人們堅持穿自己的“制服”,因為不管什麼年紀,沒人想身著“奇裝異服”。而所謂“奇裝異服”對老胳膊老腿的人來說,就是穿上“輕佻”的流行服裝了,所以在我年輕的時候,老女人仍然透過身上的著裝來宣佈她們已變成了另一類人。二戰以後,反禁慾主義的呼聲推動著女裝向靈活變通的方向大踏步前進,有一段時間《時尚》雜誌還推出過一個叫“埃克塞特太太”的形象,力勸年紀稍大的女人穿上有風格的衣服。這種遊說很快就顯得毫無必要,因為女人們不再遵循傳統,已高高興興地選擇適合自己身材和膚色的服裝了。到了現在,年紀大的女人若打扮得像十六七歲的少女只不過是顯得有點愚蠢滑稽罷了。我已經擁有了祖母輩的女人們做夢也想象不到的選擇自由。我去莫里斯百貨公司購物時曾經穿著稍微出格,還擔心人們會不會看見我就揚起眉毛呢,結果卻發現,就算我穿比基尼出來也不會有人眨一眨眼的。
除了服裝,化妝品也讓年紀大的人看起來或感覺起來,沒這麼老態。但是,這種狀況在不久前還相當危險,因為習慣化濃妝的女人似乎很難改變這個習慣,完全無視濃妝對已經缺乏彈性或發脆的皮膚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我有一位老朋友就從來未能意識到這一點,每次參加聚會時,她都會塗上厚厚的猩紅色唇膏。不一會兒,這些顏色就溢到她的牙齒上,然後沿著嘴角邊緣細密的皺紋流淌出來,看上去就像個正在用餐的吸血鬼。幸好如今化妝品質量好多了,效果也更柔和,如果說在一張蒼老的臉上塗上明顯的顏色很可笑的話,那麼經過柔化後,就可能比實際狀況好一些。我遺傳了母親天生的好皮膚,到現在還有人不時恭維我,但我知道這至少有一半得歸功於蜜絲佛陀①。外表對老女人來說尤其重要,這倒不在於我們想給別人留下多少深刻印象,而是因為我們會看見鏡中的自己。別人不大可能注意到一張老臉上有個又紅又亮的鼻子,或兩頰青筋歷歷可見,但自己,一定不會放過。而這些令人鬱悶的標記被修飾淡化之後,同樣也會讓人感覺到精神為之一振。就算一個人從鏡子裡看見的並非完全真實的自己,但至少大部分錯不了吧。我敢說我與祖母輩們年邁時相比,無論從感覺上還是行為上都年輕得多。
除此以外,進入七旬後最顯著的改變是一件事的消失,這件事曾在我的生命裡佔據絕對重要的位置。或許,我看起來或感覺起來還沒這麼老,但性事已經從我生活中消退,這件事情在我的一生中經歷了不同的階段,儘管未必總是快樂的,卻一直處於我生命的中心位置。
大約在我四五歲時,“性”以某種最初的形式出現,毫無疑問,旁人看來一定非常滑稽,但我自己感覺相當嚴肅。我宣佈長大後要嫁給約翰·謝布克,他家位於伍爾維奇公地旁的街道上,與我家僅幾幢房子之隔。當時我父親是皇家炮兵隊的軍官,按規定同時是陸軍軍官學校的老師,而約翰的父親是個炮兵。但迄今為止,我除了這個名字之外,對他一無所憶,但當時他可是我的“未婚夫”哦。約翰的繼任我記得略微清晰一點,是個很帥的男孩兒,一雙憂鬱的棕色眼睛,因為年齡較長,有一種成熟的魅力,他叫丹尼斯。那時我們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他是霍爾農場園丁的兒子。我現在都有點記不清我當時是否和他說過話,也許應該大著膽子說過吧,或者還趁他在後門邊修抽水機時,透過廁所的窗戶朝他頭上吐過口水呢。那時一大群孩子總尾隨著他,我和這幫孩子也有些交往,我和兄弟們很多時間都和他們混在一起玩,其中包括傑克、威爾弗雷德還有農莊裡奶牛工的兒子們,我對他們的記憶實際上比對丹尼斯還要深刻,大概因為我那時曾花了大量時間想弄明白我到底最愛哪一個吧。
這兩人就是我浪漫主義階段的最早受惠者,在這一階段,愛情的形式是白日夢。我的激情物件常被我的幻想置於一些非常危險的境地,比如他家著火了,或者他被洪水沖走了,然後我去拯救他。夢的高潮總是停留在他恢復知覺清醒過來的瞬間,他一睜眼就會發現我正靠在他身邊,雲朵般的黑髮輕柔地覆蓋著他,像一件大披風。當時我是個瘦弱孩子,一頭像鼠毛一般顏色的短髮,但我信心滿滿,一切都會隨著時間越變越好的。傑克和威爾弗雷德一直陪我到了九歲,然後就被我因現實理由選擇的第一個愛人取代,他就是戴維。戴維比所有人都善良、勇敢、理智,是個好朋友、好玩伴,他也有被我拯救的義務,只不過這種幻想那時多少讓我有些不自在,想到如果他知道我的這些胡思亂想,那該顯得我多傻啊。他曾跟他媽媽說我是個好夥伴,我聽說後激動得渾身發抖。但隨著青春期的到來,我對這段感情也慢慢膩味了。
然後是十五歲,我以成年人的身份墜入愛河,他的名字是保羅(我在《長書當訴》②那本書裡這樣叫他,在本書中沿用)。他當時在劍橋大學讀書,放假時為了賺點小錢,來我家輔導我弟弟學習。他真實的存在驅散了我的白日夢,卻沒有驅散我心中的浪漫,我愛上了他。那時我覺得愛情就等於婚姻,並深信一旦嫁給我愛的人,我必將在有生之年對他忠貞不貳。我偶爾會短暫地夢想自己美麗的白色婚禮,但我的浪漫沒有止步於此,等我出落到引來保羅的殷勤之時,我們還真訂婚了,但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部分原因是大家紛紛跑來警告我說我們將會很窮,還教我應該如此這般學做家庭主婦。保羅當時剛進入英國皇家空軍,只是個實習軍官,每年收入僅四百英鎊,但我們都覺得這些錢足夠我們好好享受一番了,才不在乎“他們”說什麼呢。當然這些警告還是給我們頭上澆了一瓢涼水,但比起訂婚六個月後發生的一幕來說,這些警告就顯得無足輕重了。
那天我和保羅、他姐姐,以及他一群聲名狼藉的朋友一起出去玩。我從來沒搞明白過他是從哪裡交上這麼一幫朋友的,剛開始我就很不安,因為這些人是我迄今為止見過的最能喝酒、最粗魯的一群人。其中一人還帶了個相當性感的女孩,這女孩一見保羅立即展開猛烈攻勢,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驚慌失措地發現他竟然回應了她。經過異常難熬的一兩個小時後,他讓萬分尷尬的姐姐替他送我回家。我確信,那天夜裡,他上了那女孩的床。隨後兩週我沒有他任何訊息,我完全垮了,既無法寫作,也無法集中精神。這時,他說要像從前一樣,從格蘭瑟姆飛到牛津來和我共度週末,對此,我沒覺得輕鬆,反倒異常緊張。
週六晚上我們喝了不少酒,他涕淚交加地向我道歉,說自己犯了可怕的錯誤,他為自己感到羞恥,完全不能接受,我必須,必須相信那件事對他而言,完完全全,沒有任何意義。而且,他後來發現那女孩相當令人厭煩,(這話什麼意思啊,是說剛開始他不覺得她討厭嗎?)他再也不會做任何類似事情了,因為我從過去到永遠都是他真愛的唯一,如此這般。他這麼說,比起沉默來要好些吧,但我並沒有因此而感覺良好。
第二天早晨我們坐計程車去阿普爾頓我們常去的酒吧。因為頭痛得厲害,最後一英里我們下來走路,那是個冬天,天氣很冷,還颳著大風。然後,這事就過去了。保羅看上去鬆了口氣,在泥濘的道路兩邊不斷尋找鶇鳥,我則沮喪地沉默著,不斷琢磨他道歉時說的話。那些話毫無意義,是的,我接受了他的道歉,但是,他宣稱類似事件再也不會發生,不,我不相信。我現在已經不記得那個聚會夜晚我面對這樣當面的背叛,全然不在乎我感受的行為曾有過的震驚。我那時對自我有一種卑微的視角,這完全是我從小在視虛榮為重罪的家庭受教育的結果,因此發生了這件事後,我唯有責備自己不值得別人體諒。當時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現在我能確信這種卑微感在那個時候,正一點點將我啃噬掉。我那時一直想著我一定得管住保羅這種輕浮舉動,我還記得我曾這樣想,一旦我們結婚,我一定要學得聰明點。“那應該管得住一陣子吧,”我想,“他應該像這次一樣,不斷回到我身邊。但如果我老了,比如三十歲以後……”似乎在一閃念之間,我看見自己那張掩映在灰色頭髮下長有細紋的焦慮的臉龐,“到了這個年齡,情況就會很危險了,他就會又愛上另一個女人吧。”我到底想不想學得更聰明點呢?我別無選擇。那一整天我都陷在抑鬱之中,但卻沒有一個瞬間想到我可能並不想嫁給他,不久後我們的關係又重新恢復正常的開心狀態。
如此看來,我在成年階段並不是沒有意識到從身體角度,男人其實很容易對女人不忠。當然從保羅拋棄我的事件開始,我也才認識到女人其實也能不談愛,僅僅因性就可以燃燒。我後來從保羅事件中“恢復”過來,又談了兩次戀愛,都很深切,都很“致命”,好像這樣的命運無法避免,而且無論經歷如何,我依然渴望,但這卻是註定要帶來痛苦的東西。第一次是個年紀比我大很多的已婚男人,我從沒幻想過他會為我離開他的妻子。毋庸置疑,如果他這樣想的話我一定樂於接受,可我實在太崇拜他了,完全沒奢望這事發生。我只不過是他戰時一次放縱的物件,一場荒唐(再沒有什麼比空氣中飄散的陣陣死亡氣息更能激發這生命的核心——慾望的了,我到現在還記得他在我耳邊玩笑的細語:“我曾覺得自己再沒機會享受這種感覺了”),而她,是他無可指摘的好妻子,剛生了第一個孩子,因此離開她顯得既殘酷又不負責任。我確定他不是這樣的人。如果他真的離開她,我也不會這麼愛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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