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同人文 原創男主 劉季cp盛墨蘭 又名《惡女墨蘭升職記》【正文完 番外ing】 盛墨蘭她要的從來明確:高嫁,掌權,做人上人。 戶部尚書獨子劉季,權傾朝野,男女不忌,偏偏看上這個滿腹算計的小庶女。 他第一次見她,她在街市簾後偷看,眼神精明得像只幼狐。 他第二次見她,她從帷幕里跌出來,狼狽又倔強。 他不知第幾次見她,她跪在竹林里,滿身塵土,聲音發抖:“求大人收留。” 他嚇唬她,羞辱她,看她哭得渾身顫抖,然後—— 把她抱進懷裡。 “往後,安心跟着我。” 她以為這是交易,後來才發現是終身。 他把她從泥潭裡撈出來,放進心尖上。 有人說這婚事始於算計,終於利用。 可誰見過劉尚書半夜給媳婦熱燕窩? 誰見過他為了她遣散所有姬妾? 誰見過他抱著兒子教寫“福”字,說“這是煦兒寫的,這是你娘添的梅”? 盛墨蘭不洗白。 原着惡女×腹黑權臣(男主不是好人),始於算計,終於溺愛。 【原着向衍生,婚後1V1 避雷:男主不潔】 具體避雷內容在第一章
---------
九月的京城,暑氣還未散盡,熱得有些反常。墨蘭踩着高跟鞋從寫字樓里出來,被撲面而來的熱浪蒸得皺了皺眉。她今天穿了一條墨綠色的真絲連衣裙,襯得皮膚愈發白皙,長發燙成大波浪,鬆鬆地披在肩上。她低頭看着手機,指尖飛快地回復工作消息。她在時尚雜誌做編輯,每天不…

主角:沈溪周遠山沈溪
一事無成,眾叛親離的沈溪,死在了一場車禍中。
不曾想,一睜眼,重回二十年前。
她知道母親會死於非命,父親在不久後,帶着私生女了回家。
她更是知道,她省吃儉用供心上人讀書。
心上人榨乾她的價值後,娶了父親的私生女。
她被很多人辜負過,也辜負過真心對自己的人。
一朝重生。
她要把那些帶給她傷害的人,狠狠踩在腳下。
也要去彌補自己虧欠的那個人。
只是前世無條件對她好的人,怎麼變得冷血了?
***
整個村子都知道,周遠山消失了三年是坐了牢。
沈溪的父親收了三百塊彩禮給私生女買鋼琴。
沈溪哭着鬧着要逃婚。
在大家都同情沈溪的時候。
沈溪竟然拿着戶口本,站在周遠山家門口求婚。

林楓穿越特種兵世界,覺醒“鍛煉就變強”系統。做俯卧撐,獎勵金剛不壞之身。跑五公里,獎勵爆發能力。別人訓練要命,林楓訓練是開掛。新兵連第一天,一百個俯卧撐三十秒做完,老黑班長當場傻眼。負重越野五公里,他把何晨光和王艷兵甩出去幾百米。龔箭看着這個怪物新兵,默默點了一根煙。“這小子的體能,比老兵還猛。”狼牙范天雷聞訊趕來:“這兵,我要了。”林楓回頭看了看還在喘的何晨光和王艷兵:別急,這才剛開始練。

【換親】【沖喜】【重生】【雙強】【雙潔】【醫妃】前世,他在新婚夜親手將她送到別的男人床上,只為拉攏朝臣! 前世,他在兄長靈堂與寡嫂苟且,只為侮辱已逝的兄長! 前世,他在她撞破姦情後,將她放入兄長的棺槨活埋,只為掩藏他的罪孽! 原來,他與她的婚事,皆是他的算計,只為掌控洛家軍為他所用! 一朝重生,她發現自己竟回到了與他的新婚之夜。 既然他在新婚之夜,選擇與他的大嫂通姦苟且,那就換親。 活死人戰王常年昏睡不醒,纏綿病榻,堂妹不要非要勾引她的夫君,那這一世她成全他們這對渣男賤女。 這一世,她洛青梧不要蕭南炎,要蕭北川! 蕭北川翻身將她壓到身下,呼吸粗重:“洛青梧,你現在還有走的機會!” 洛青梧勾上他的脖子:“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我洛青梧永不後悔!只求王爺……輕些~” 【1V1爽文】【坑品保證,日日更新,歡迎入坑】

(穿越、古代權謀、女強、)現代特種兵王兼軍醫白狐蕭錦顏,被叛徒所害,與敵同歸於盡後,魂穿至大禹王朝將軍府五歲的九小姐蕭錦顏身上。開局即是地獄——父叔兄長六人盡數戰死沙場,滿門縞素,祖母病危,家族搖搖欲墜。 身負原主執念與軍王之魂,蕭錦顏立誓:“從今往後,我便是蕭家的刀,蕭家的盾!”五歲稚齡,她已運籌帷幄。十年蟄伏,她女扮男裝,以“白面將軍”之名威震邊關,暗中更建立起龐大的商業帝國與情報網絡,誓要查清父兄慘死的真相。 及笄之日,她奉祖母之命重返都城,等待她的卻是鳩佔鵲巢的表妹、心有所屬的虛偽母親,和那道催命的太子妃婚約。 所有人都以為她是在邊關吃齋念佛的柔弱郡主,等着看她笑話,欺她、辱她、算計她。卻不知,邊關十萬鐵騎願為她踏平山河,天下財富盡在她手,情報網早已深入皇庭內外。 當她撕下偽裝,露出獠牙,整個王朝都將為之震顫。且看一代女軍王,如何在這亂世之中,護她所愛,誅她所恨,譜寫一曲巾幗不讓鬚眉的凰傾天下之歌!

仙尊送我上雷刑台,說我是他道途上必須斬斷的孽。 魔尊卻剖開自己半顆魔心用心頭血為我續命:“他的孽,是我的緣。” 後來,我的名字成了三界的禁忌——仙尊的硃砂痣,魔尊的白月光。 他們一個跪了百年求我回頭。 “無情道?”凌寒的臉上,露出了一個瘋狂的笑容,“從今天起,本座不修了!” 一個撫過我身上雷刑留下的疤,眼神是我讀不懂的痛與怒。 “阿南,”墨炎說,“本尊的道傷無葯可醫,唯你能緩解。” “所以,為我活久一點。” 他不知道,早在他於萬獸淵底為我取暖那一刻,他亦成了我沉淪黑暗時,唯一看見的光。

張瑪麗覺得自己的人生就是個笑話——名字洋不洋中不中,長相普普通通,二十二歲的人生平平無奇。 然後她死了。 死在救一個陌生小女孩的卡車下。 再睜眼,她成了一個正在被換尿布的嬰兒。 好消息是:她穿越了。 壞消息是:她穿進了《傲慢與偏見》。 更壞的消息是:她成了瑪麗。班納特——原着里最不起眼。最不討喜。連作者都懶得寫她的三小姐。 長相普通,性格沉悶,沒人關注,未來一片灰暗。 換個人可能就躺平了。 但張瑪麗——不,現在叫瑪麗。班納特——偏不。 既然穿成了背景板,那就當個有故事的背景板。 她拿起筆,悄悄寫下了第一個偵探故事。 關於一個叫弗朗西絲。沃斯通的女人,住在閣樓里,裹着舊披肩,用別人看不見的細節,說出真相。 寫指紋,寫體溫,寫胡茬生長的秘密,寫賬本背後的謊言。 她以為這只是自己的小小反抗。 她不知道,這些故事會風靡倫敦,被蘇格蘭場當作破案教材,被翻譯成法語德語傳遍歐陸,讓一個叫托馬遜的名字成為整個時代的傳奇。 她更不知道,達西的妹妹正在深夜裡讀她的書,渾身發冷;莉迪亞的未來正在被她一筆一劃改寫;而那個叫伊麗莎白的二姐,總有一天會發現—— 自己那個悶葫蘆妹妹,藏着天大的秘密。 而那個秘密,正在悄悄改變所有人的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