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神棍說要相信科學
選項
首頁/神棍說要相信科學
神棍說要相信科學

神棍說要相信科學

作者:妖茗酒
分類:恐怖懸疑
76萬字 / 59次點擊
上次讀到:
內容簡介

文案:■下一本《做人做鬼,都要遵紀守法》

校霸和學霸虐戀情深,愛恨糾葛

江夏看了眼學霸身後雙眼血紅的女鬼,神神叨叨:“他會把你強行擄走當金絲雀,不讓你高考,這樣你就不是狀元了。”

於是學霸嚶嚶嚶,不小心弄斷了校霸的第三條腿

大小姐被鳳凰男拉去私奔吃白粥

江夏拿下對方身上迷惑心智的蠱蟲:“那男的貪財害命,以後你的爸媽會被害,貓還要為你擋災!”

於是鳳凰男因經濟罪入獄,被裡面大哥‘貼心照顧’

*

“大師!我悟了!我工地最近那麼多糟心事!肯定是鬧鬼!”

聽着地產大佬的感嘆,江夏默默舉起政治書,“這個世界上哪有鬼?都什麼年代了,怎麼還這麼迷信!”

看着江夏掄起政治書,把飄飛起來的雕塑砸碎,地產大佬嘴角抽搐

“對!要相信科學,所以為什麼石膏雕像會飛啊!”

江夏一本正經,“什麼雕塑?哪有雕塑!你這不是吃了菌子,就是喝大了,趕緊去醫院瞧瞧!耽擱不得!”

江夏身後的眾多鬼影,齊齊點頭

鬼差大人說的都對!

■角色卡已購買商用授權

■下一本《做人做鬼,都要遵紀守法》■

孤兒院長大的白楓,需要勤工儉學,才能確保未來的大學生涯

好在世界上還是好心人多,他在暑假時,獲得了三份工作

幫鄰居家小孩輔導作業時,電視里爬出迷路的無辜少女

白楓只能幫貞子小姐姐編好辮子,再把鬼腦袋往電視里塞

“即使看不到也不能不能私闖民宅!”

貞子:不是!你是不是有病!我是咒怨纏身,殺人的厲鬼啊!

不過這小辮還挺好看的……

*

晚上便利店打工時,經常會有拿着冥幣的可憐人想要買東西

白楓友好的教他們如何網購,並且收穫了新的代購生意

“要下單的請給我託夢!小本經營概不賒欠!”

眾多亡魂揮舞着冥幣開始內卷,“我出一億冥幣!”

“窮逼,我出一萬億冥幣!”

*

甚至在夢裡,白楓還能兼職全自動導航

幫助不小心走入他人夢境的女鬼,狐妖立離開

“即使在夢裡,也不能澀澀!”

至於不願意走的?

那就只能物理說服一下啦!

江城的鬼怪哭天搶地,救命!

這鬼見愁,才是江城最恐怖的怪談!

*

特別行動部隊長江陽

斬殺無數凶厲惡鬼,一身正氣,百鬼避退

但……

看着那正教着鬼怪遵紀守法的少年

又看了看遍地肢體亂飛鬼怪,他只覺得頭疼的厲害

那張平日冷硬的臉,露出無奈的神情

默默幫人把指尖沾染的粘稠污漬擦去

“回家吧!我給你準備了宵夜。”

年長者將少年人擁入懷中

剛才還在張狂笑着的白楓,氣惱拍打着對方那過分寬廣的胸膛

“你快鬆手!我快要被你悶死了!”

內容標籤:靈異神怪天之驕子爽文升級流玄學輕鬆

江夏

一句話簡介:玄學的盡頭也是考編

立意:黑暗中成為自己的光

---------

時間過得很快。江夏看着外面那又變得灼熱的天空,伸了個懶腰。高三開始那兩個月忙碌得都快要轉成陀螺了,每天都日夜無休地忙碌着。索性,那些煩人的事情在十月的時候徹底劃下了句號。之後的很長時間,江夏也沒怎麼再被其他的事情打擾。最多也就是偶爾…

章節目錄
最近更新 5個月前
章節目錄查看完整章節目錄
共118章>
讀者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1000字
最新評論
未命名
這章我覺得還行,不算特別亮眼,但有把前面的東西慢慢往前推。算是那種不會讓人出戲的章節。
本書作者
查看詳情 >
妖茗酒
妖茗酒
猜你喜歡
午夜當鋪,活人迴避

主角:陸非謝瑤陸非

【傳統靈異+中式民俗+偏門買賣+邪物怪談】

這是一家古怪的當鋪,專收具有特殊價值的陰邪之物!

死人嘴裡的壓口錢,劊子手的刀、墳頭菇、肉靈芝、崑崙胎......邪物可害人亦可助人!

經當鋪的手一當一賣,便能變邪為寶!

升官發財、消災解難、甚至逆天改命!

事物沒有好壞之分,永不滿足的只有人心......

某些深夜,這家當鋪還許多詭異的客人光顧......

盜墓之輪迴鏡
1641 人在追

莫雲原本是開民宿的悠閑米蟲,日子過得非常滋潤,要說她為什麼過得如此滋潤,還得提到自己親爺爺的三哥。

三爺爺未婚未育,年輕時候是國家地質勘探隊的隊員,退休後,三爺爺非常喜歡還是小屁孩並且被自家親爺爺嫌棄是個丫頭的莫雲,對她十分上心栽培。

於是在三爺爺去世後,莫雲通過三爺爺的遺囑,拿到了三爺爺全部的遺產,至於要求嘛…也很奇怪。

三爺爺讓莫雲發誓,每隔兩天,給老屋一直緊閉的房門外放一些吃食和生活用品,並讓莫雲發誓,永遠不去窺探屋裡的東西,莫雲拿着三爺爺的五千萬遺產,非常聽話。

直到有一天,她在給那屋子門口放食物的時候,門,自己打開了……

【螣蛇為火,其神性柔而口毒,司火光、怪異、驚恐、夢寐、妖邪、蠱惑之事。所臨之宮,主有怪異之事,火盜之驚,相生為陰私之利,相剋為陰私之害。臨景門主燭火,臨驚門主災害。稟南方火,為虛詐之神。

騰蛇為存,尋極陰體附身,名曰騰蛇使。

有重念而心欲者,以騰蛇使引路,求到慾念之界。】

祖師誇我好仙苗
1699 人在追

三十六天天外天,九霄雲外有神仙。

神仙本是凡人做,只怕凡人心不堅。

我叫沈星,從小坎坷多舛,命中注定無父無母、無妻無子、無官無財,是個可憐人。

別人說,我這樣的人,將來說不定要做乞丐。

師父卻說,我的命格萬中無一,即便做乞丐,也會是乞丐中的皇帝。

我說,有情皆孽,眾生皆苦。

師父卻說,天地有道,人間有仙。

只要我願意,我亦可成仙!

東北修道三十年,世人敬我如敬神

我修道二十九年,被雷劈了七次。

我見過龍。見過踏劍而飛的修士。

還親手撕過猛鬼畫的皮。

…原來我只是個皮孩子,卻因為一次意外變成了痴獃,被稱為守村人。

直到18歲,我才遇到一個來自毛熊國的傻女人。

養詭玄奇
679 人在追

一個山村中走出的大學生,在因緣際會之下開始了自己的修道捉鬼的生涯,在捉鬼的時後收貨了金錢名利@當然也是收貨了愛情!

在這裡有養詭,有風玄學,u有道法玄奇!

偵探秦仁傑
1882 人在追

秦仁傑連續偵破幾起凶殺案後,在偵探界名聲鵲起,成了龍國警界的神探,但是更多的疑難案子等着他去偵破,秦仁傑不負眾望,利用自己豐富的刑偵經驗,抽絲剝繭,一層一層剝開案子的真相,抓出真兇,為受害者申張正義。

錦絲行
985 人在追

【雙強聯手+公路懸疑+全員智商在線+連環詭案】

左副都御史之女徐綺為尋找失蹤摯友,決心假扮新娘引蛇出洞,沒想到一箭射來個真“新郎”。這位巡按御史大人竟還是個罪犯出身?

這江南水鄉的女子連環失蹤懸案撲朔迷離,死者紅衣高懸,宛如祭品。

一個不走尋常路的叛逆官小姐,一個弔兒郎當的不羈御史,豈不正合適攜手追兇?可沒曾想前面卻是更深的權謀爭鬥在等待他們。

“我是罪人你還要和我完婚?”

“不正好嗎?罪人和罪人。”

反派總在一見鍾情[快穿]

文案:明澄一睜眼,發現自己穿越了。

好消息是她自帶穿越低保,獲得了原主的記憶和未來劇情。

壞消息是她穿越的原主似乎都是人渣反派,不僅有貪圖富貴的鳳凰女、忘恩負義的白眼狼,還有心狠手辣的暴力狂等等等等。

每個靠近她的人都會遭遇不幸,與她越親近的人越不幸——所以這種人到底是怎麼找到老婆的?!

明澄痛心疾首,明澄痛改前非,明澄獲得記憶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原主準備用來表白的花。

然後她就看到了原主的老婆……呸,什麼原主的老婆?那明明是她的老婆!

……

第一個世界:軟飯A的自我修養

父母雙亡,車禍斷腿的殘疾omega卻偏偏擁有着讓人覬覦的財富,要如何保護自己?

明澄(跳腳舉手):看我看我,正直女大,只會覬覦老婆,不會覬覦老婆的錢!

雲舒(偷偷扶腰):其實我錢挺多的,要不你還是看看錢吧。

第二個世界:穿成暴君之後

第三個世界:富二代躺平不好嗎

第四個世界:我的替嫁老婆

第五個世界:誰吃了我的情蠱

第六個世界:殺妻證道

……

註:1、先這樣,世界可能有增添

2、“穿成”反派的無辜女大VS各種被迫害的老婆

3、主角靈魂都是同一個人,所以是1VS1

4、甜文不虐

PS:本文將於9月18日入V,屆時有三更掉落,還請大家繼續支持~

******

舊坑完結可宰——

《當金手指遇上鹹魚》:鹹魚小白虎碰瓷美貌全能大師姐

《穿成女主的早逝未婚夫》:親,穿越嗎?送媳婦的!

《長公主無處不在》:可可愛愛長公主VS到處撿媳婦小將軍

《駙馬她重生了》:重生修羅場,小公主慌得一匹

《我的公主重生了》:才高八斗軟甜駙馬VS外白內黑假天真公主

《重生在喜堂之上》:重生和死對頭相親相愛

《重生之桃夭》:眼盲痴情繼妹VS遲鈍悶騷小將軍

《換身姻緣》:大小姐和小少爺身體互換之後的內部消化

《不可攻略對象》:當被攻略者重生,並且擁有了“讀心術”之後

《跪求解甲歸田》:解甲歸田小將軍VS腹黑溫柔大小姐,論辭官的艱難

《重生一將難求》:傲嬌喵女帝VS正直小將軍

《呃,公主殿下》:霸氣側漏公主殿下VS呆萌吃貨小駙馬

內容標籤:強強甜文快穿爽文開掛

明澄雲舒

一句話簡介:咦,我好像一見鍾情了

立意:隨遇而安,活在當下

我是一隻小喪屍

我叫林小夕,今年二十一,單身。末世來臨的第七天,我做出了一個重大決定:我要當一隻喪屍。

別急着罵我慫。讓我把話說清楚。

末世爆發那天,我正在家裡刷劇。手機突然彈出一條新聞推送,說什麼“新型病毒”“感染者攻擊性強”“請市民居家不要外出”。我當時還尋思着,這不就跟每年夏天必來的登革熱差不多嘛,關我屁事。

直到樓下的慘叫聲把我從沙發里拽起來。

我趴到窗邊往下看——樓下小超市門口,平時總愛拿拐杖敲我腳背說“小姑娘走路不長眼睛”的劉奶奶,正趴在一個男人身上啃他的脖子。

血飆得有三米高!!!

額,好吧誇張了。

反正那畫面我不敢看,當場把窗帘拉上了。

接下來的六天,我就靠着家裡囤的那點東西活着。

可問題來了。

吃完以後呢?

我是個有自知之明的人。跑八百米能要我的命,擰瓶蓋得用牙咬,看到蟑螂能尖叫到鄰居報警。這種人想在末世里活下去,機率約等於中彩票頭獎。

更別提我這幾天趴在門縫上觀察到的那些倖存者!

一個個彪悍得像從遊戲里跑出來的,拎着菜刀就能砍翻三隻喪屍,跑起來比我騎電動車還快。

我不行。

我連??雞都不敢看。

可我也不想死,而且死亡肯定很痛吧,嗚嗚......

怎麼辦?怎麼辦???

忽然,我想到了什麼?

我盯着門縫裡滲進來的那攤黑紅色液體,陷入了沉思。

那是昨天隔壁老王被感染時濺進來的血。這貨是個健身教練,平時動不動就敲門問我“美女要不要一起練深蹲”,煩得要死。

昨天他在樓道里被喪屍咬了,掙扎着往家跑,跑到我門口就不行了,血從門縫底下滲進來一小攤。

我當時嚇得躲在沙發後面抖了半小時。

但今天,我盯着那攤已經乾涸的血跡,突然有了一個想法。

如果,我是說如果,我變成喪屍,是不是就不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