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後愛+追妻火葬場】娛樂圈新人曾芊軼和趙靳塵豪門聯姻,只是這段婚姻外人並不知道。曾家破產,豪門大小姐被迫彎下身子去求人。趙靳塵掐住她的下巴,“求我,你想要什麼我都給你。”然而,曾芊軼面無表情地說,“求你,我嫌噁心。”
後來,趙靳塵用盡手段也只為了曾經滿眼都是他的女孩能多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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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芊軼穿着高跟鞋慢悠悠地走進餐廳,一邊走還一邊嘟囔着,“怎麼選這麼遠的地方?”“聽說這家好吃,帶你嘗嘗。”餐廳門口,趙靳塵緊張地握拳,但也不耽誤他朝着車上的人使眼色。已經被包場,餐廳內沒有他人。服務員引着他們一同進去,曾芊軼隱隱覺得不對勁,但又說不上…

【替身 後悔流 追妻火葬場 人間清醒 舔狗逆襲】
等了賀斯聿七年也沒能等到他的求婚。
她決定做一個為愛衝鋒的勇士,主動向何斯聿求婚。
但不想意外得知何斯聿心裡有一個深愛多年的白月光,願意為她自墜神壇為愛當三。
這個世界是一個巨大的白月光台。
生命中最大的敵人,有時是被困在思想圍城中的自己。
每個人都認為江豚只是在和賀斯聿發脾氣,就連他自己也這麼認為。
畢竟,養了七年的狗離不開主人。
後來,何斯聿發現自己是離不開主人的狗。
每個人都嘲笑江豚被賀斯聿白睡了七年。
只有何斯聿知道,真正白睡的人是他。

【先虐後甜 火葬場 上位者低頭 蓄謀已久】
溫頌為周聿川做了十年的小尾巴,三年的妻子。
但他連一根手指都沒碰過溫頌,大家都知道,他心裡有一個白月光。
他要為白月光,潔身自好,守身如玉。
溫頌扔下一份離婚協議,瀟洒地離開了那天,周玉川看到她掉下來的玉墜,突然瘋了。
這個玉墜,就是他心尖上那個白月光小時候戴的那塊。
一向清風姬月的男人失去了靈魂,紅着眼懇求溫頌:“老婆,別鬧了,跟我回家。”
一張離婚證扔在他面前,傳聞中最不人道的老闆強勢抱住了溫松的腰,“周先生,別瞎叫。否則,我生氣了,她會哄我的!”

末世柳如煙穿進年代文,成了剛被找回又瘋又毀容的真千金女配。
書中女主是假千金,被柳家養成大家閨秀,是大院中同齡男孩的白月光。
原主雖是真千金,被卻養父母在鄉下當傭人。小時候高燒不退燒壞腦子動不動就發瘋,被所有人不喜。
書中男主周燕京,年紀輕輕已是副團,他出任務歸來癱了,他家好像還要被下放?
之前女主在大院明裡暗裡拿自己當周家未來女主人,出事找原主回來頂包。
原主相貌國色天香,回來時卻被意外毀容。
柳如煙醒來時滿臉裹着紗布,旁邊女主在病床前哭哭啼啼。
按照原書中劇情,女主現在空間到手,設計逼原主嫁給周燕京。
但女主重生了,她反悔又想要搶回男主周燕京。
之後還怕原主搶她空間,屢屢下黑手,甚至設計原主下鄉。
好好好,這樣玩是吧?
原主是個瘋子,瘋子好瘋子妙,瘋子打人哇哇叫。女主,看到這個巴掌了嗎,嚯,一巴掌呼過去還能爆金幣?
她這個末世來的真千金,回京將一筆一筆替原主清算。
她加入特殊部門,接各種任務發展事業努力壯大種花家,抽空陪女主玩玩宅斗。
至於周燕京,書中後期是個超牛逼的存在,結婚不考慮,可以結交一下。
周燕京:我不缺朋友,缺個愛人。

蘇熙和凌久澤結婚三年,從未見過面,很少有人知道。
晚上,蘇熙是總統的妻子,躺在凌久澤的別墅里,卷着凌久澤的狗,躺在他設計的定製沙發上。白天,她是他的導師,拿着他的薪水,看着他的臉,被他奴役。
然而,他可以給她一張臉,但別人做不到。有些人羞辱她。他支持她,有些人欺騙她。他甚至打敗了對方,直接摧毀了對方。
漸漸地,大家都發現凌久澤對蘇熙的關愛與眾不同,就像長輩對年輕一代的關愛一樣。因為他是如此的甜蜜和寵愛,他是一個已經上岸的惡霸。為了她,他再次果斷而殘忍!
也有人發現了蘇熙的區別,比如原來家境普通的她竟然戴着價值幾千萬的奢侈珠寶,還有人檸檬,“她的金主爸爸有錢!”
蘇熙不屑回首,“對不起,這是我自己創造的品牌!”

林清妍和宋言津結婚三年,卻在策劃三周年紀念時發現手中的結婚證是假的...
真正的宋太太其實是她最好的閨蜜!
三年來,他們和宋家的所有人都把她當傻子騙了三年。
原因是她出了車禍,傷了子宮,生不出孩子。
但她之所以遭受如此嚴重的傷害,是因為救了宋言津啊!
宋言津:我愛你,我只是想要個孩子!
溫若安:我不想破壞你們的感情,我只想加入你們!
林清妍:腦子有病吧!
...既然他們覺得有趣,她就陪他們好好玩玩。
抓住她手中的項目?
好吧,她轉身嫁給了豪門太子爺,成為了項目甲方。
拒絕給她一個婚禮?
有錢人以千億作彩禮,婚禮轟動全城。
懷疑她不能生孩子?
她生了雙子座,笑着看着他們嫉妒成狗。
...豪門太子結婚的消息不脛而走,但大家都為豪門太太感到惋惜。
圈子裡都知道太子有白月光,雖然白月光已經結婚了,但他對別人念念不忘。
據說白月光結婚那天,他悲痛欲絕地自殺了。
更多的人看到他反覆看白月光主演的電影,哭得不能自己。
當林清妍生下孩子,覺得該成全太子和白月光的時候,太子爺抱着她大喊冤枉。
“誰散布了我的謠言!老婆,你得相信我啊!”

【先婚後愛+暴脾氣小辣椒vs傲嬌軍官】女首富許晴穿書成了七零年代小軍嫂, 被親夫嘎了腰子,連同家產都給了白月光! 為了保住腰子和銀子,許晴怒撕劇本,提上小包去離婚。 她要踹了渣男和瘋批兒子,帶着閨女遠走高飛享大福! 沒想到,渣男老公活好人帥錢還多,腰間還有八腹肌,抱着她說什麼也不撒手。 “媳婦兒,我錯了,命都給你,不要走!” *** 作戰部隊的冷麵閻王周隊長自從媳婦來了之後就變了個人, 她媳婦做生意,他帶隊“護送”; 她給孩子開家長會,他坐在教室後排氣場全開; 連她跟未婚小年輕多說兩句,他都默默把軍裝扣子解到第三顆。 沒辦法,誰讓他媳婦又香又軟又好看? 後來,全軍區都流傳着周團長新的訓話: “看什麼看!我追我媳婦兒的本事,也是你們能學的?”

前世,林舒瑤是雲京城定國公府大房的嫡女,卻被堂姐設計,退居妾位後,慘死在了至親手中,連大房的人也無一生還。
挫骨揚灰,符咒封鎖,奈何怨氣太大,蒼天有眼。
重生後,她手撕惡毒嬸母,虐哭綠茶堂姐,成了雲京城惡名遠播的瘋批美人兒。
奈何有人不信邪。
他道:“本將軍煞氣重,你想做什麼,奉陪就是。”
既然如此,那就雙雙聯手,還前世一個公道吧。

文案:【正文已完結】
【下一本《別淋雨》文案最下專欄可收】
“我喜歡一個人,希望他過得好。僅此,而已。”
寫完《小城》系列的最後一本書,蘇杳接受記者採訪。
那天,記者問她創作此系列書籍的靈感來源。
不知怎的,她突然沒說官方話。
她凝着採訪室外稀疏的雨幕,坦誠道,“這個系列的作品靈感都源於一個男生。”
“有段時間我睡眠質量差,整夜睡不着。拿起筆,想起的就是他高中時候的樣子。
其實在那之前,我已經很久沒有見到他,也沒有夢到他……
至於《小城》。
小城是他在十七歲的一個普通的周一描述給他的朋友他眼中的世外桃源的模樣。”
記者凝視著書籍里和主角有關的描寫,生出無數好奇,望着眼前聚光燈下杏眼微垂的少女,挑了個最直接的問題試探:“那您要不要或者您這算不算告——”白。
“不算,”蘇杳笑了笑,知道記者要說什麼。她選擇打斷且糾正他,於是她說,“當我寫一個人,是在和他告別。”
「所以——是告別,不是告白。」
「當我寫一個人,是在和他告別」
「而那本書的主角是他」
★
那天的最後,採訪結束,蘇杳在採訪室外的長廊上猝不及防的撞上一個人。
那人穿黑色大衣,正用一雙好看的瞳色極深的眼睛望着她。
蘇杳和他對視。
他嗓音暗啞。
他先說:“抱歉。”
然後問,“我是不是來得有些遲。”
★
「我有時候也想我喜歡他什麼呢?難過大於快樂的時候,我總覺得不值。」
「當我覺得一個人特別,就總是愛把他的臉在我心裡模糊化。
模糊化又具體化又模糊化。
時間久到我都想不起這張臉了,也不提起這個人。
卻還是覺得他特別。」
「為他跑了很多城市。說是為他,其實為自己。」
「夢到他戀愛,被窒息感吞噬。」
「希望他幸福,別坎坷,也別難過。」
「又一年過去了,我好像還是很喜歡一個男孩子。
新的一年,希望不了。」
故事的開頭是遙遠的他,故事的結尾是蘇杳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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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別淋雨》↓】
和江一嶼協議結婚前,林宿宛見過他兩次。
第一次在高考結束的那個夜晚,林宿宛第一百七十三次被母親爽約。
站在雨中等公交時,江一嶼拿着一束雪絨花從她面前經過。
少年穿黑色衝鋒衣,戴黑色棒球帽,帽檐遮蓋不住的那雙清透的帶着霧氣的眼睛若有似無地從她身上掠過。
公交即將來臨,被淋了一身雨水的少年忽而折回,到她面前。
“花要嗎?”少年並沒和她對視,看着她的發頂用隨意乾淨的聲音些許唐突地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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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宿宛第二次見江一嶼是在公寓樓下的咖啡廳。
江一嶼是父親給她找的聯姻對象。
看完婚前協議,林宿宛抬眸,猝不及防對上一雙冷淡幽沈又莫名帶着自嘲的桃花眼。
“……”林宿宛一時不知如何開口,畢竟當年,她佔過他很大的便宜。
她用三十五塊七從他手中買到一束稀有昂貴的花材。
林宿宛不確定面前的男人是否記得當初的一面之緣,選擇暫時裝傻。
須臾沈寂,裝傻的女孩被饒有興緻的男人拖回七年前。
男人壓着聲,嗓音倦懶,林宿宛聽見他同自己翻舊賬,低淡道:“還欠我十六塊三的買花錢,怎麼?是不準備還了?”
林宿宛:“……”
記性這麼好是準備申請吉尼斯最佳記憶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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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第二年的春天,林宿宛準備按照原計劃和江一嶼領離婚證。
領證前一晚,林宿宛去參加朋友的生日宴。
她給對方準備了還算隆重的禮物感謝他這些年的關照。
在過去的近十年,她收到過這位朋友郵寄給她的很多把雨傘。
朋友楞了一下,隨即道:“江一嶼還沒告訴你嗎?傘不是我寄的。”
見林宿宛眸光疑惑,朋友解釋:“因為你不記得他了,他只能用我的名義做這件事。”
那晚的最後,林宿宛在餐廳門口撞上江一嶼。
男人安靜站着,輪廓分明精緻冷峻的臉一半氤氳在雨中,另一半隱沒在光里。
沈寂須臾,林宿宛走到他面前,把他手中沒打開的雨傘接過來。
“林宿宛。”
“嗯?”
“下雨天民政局不開門。”
男人若有其事道:“明天還會有雨。”
“……”
見女孩沉默,江一嶼收起自己的插科打諢,他喉結輕輕滑動,望着女孩的黑眸沈了又沈。
又是須臾安靜,林宿宛手中的雨傘被男人拿回,她看到他把傘撐開遮在她頭頂,為她擋住風雨。那雙好看的桃花眼望着她,嘆了口氣,跟她說:“你別淋雨。”
朋友不久前說過的話在林宿宛耳邊回蕩:“你不喜歡雨天,常常丟傘,你準備到雨季多的城市讀大學。或許只要傘足夠多,就不會再被淋到。”
那你呢?
林宿宛看着把傘遮在她的上方自己卻渾身濕漉的男人,想說:“明明最不喜歡下雨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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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宿宛:「我忘掉了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人。」
江一嶼:「表白那晚,她用陌生的目光望着我,跟我說:“我認識你嗎?”」
「“我認識你嗎”原來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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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杳林澳港(林浥)
一句話簡介:暗戀甜餅
立意:先愛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