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和未婚妻一同長大,早已對她心存愛慕。
我在成人禮那天準備了盛大的告白晚宴前,我的眼前突然出現了無數條彈幕。
【這就是傅家的偏執瘋狂的養子嗎?看起來好可愛啊。】
【可惜他做的這一切都是無用功,都是為了給即將回來的真少爺鋪路。】
【不過沒關係,我們很願意幫助你。】
在它們七嘴八舌的議論中,我意識到我只是一個活在書中的 npc。
而它們,是上天派來拯救我的。
---------
黎落落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會愛上如今的傅予硞?但我也懶得去提醒他們之間的問題。作為傷害過我的人,我沒有落井下石已經算是我最後的極限了,不要再奢求我會幫助他們。如今我只剩下了最後一件事。那便是和幫助過我的彈幕們告別。11黎落落的死訊傳來時,我已經回到了…

她是留洋歸來的外科醫生,他是軍區前途無量的團長。
兩人青梅竹馬,從17歲到27歲,她跟了他 10年。
可每次提結婚,男人只會說“再等等。”
她不等了,他不想結,那她就換個新郎!
男人剛執行任務回來,就聽到-一
“陸團長,季南溪同志的婚禮今天要在聞登酒樓舉行,您要過去嗎?”
陸叢彰一愣,很快反應過來,說了句:“去。”
自己和季南溪的婚禮,怎麼能缺席?

一睜眼,我回到了八二年,那個大男子主義的糙漢丈夫,正把一盆臟衣服扔到我面前。
上輩子,我和他硬碰硬,吵散了家,熬壞了身體,最後才知道這個嘴硬得像石頭的男人,曾替我擋下所有風雨。
這輩子,我不吵了。
「嗚嗚,我怎麼連衣服都洗不幹凈?不像硯川哥,手巧又能幹,村裡就沒有他不會的事。」
「硯川哥炒的雞蛋真香,要是能吃一輩子,我做夢都能笑醒。」
在我一聲聲軟乎乎的誇讚里,周硯川從只會等飯的甩手掌柜,變成了做飯、洗衣、帶娃樣樣精通的居家好男人。
全村都笑我把丈夫當祖宗哄,遲早要吃大虧。
可他們不知道,我遞給他的每一分錢,都會被這個男人加倍放回我掌心。
後來,他把新房鑰匙和存摺全塞給我,紅着耳根問:「知夏,哥還能幹,你再誇一句?」

結婚三年,我很安於現狀。老公帥氣多金,溫柔體貼,情緒穩定,從沒和我紅過臉,吵過架。直到,我看見一向內斂溫和的老公,將白月光逼在牆角,怒聲質問:“當初是你自己選擇的另嫁他人,現在有什麼資格要求我?!”我才知道,原來,當他真愛一個人時,是熱烈又滾燙的。我識趣地離婚走人,人間蒸發。很多人都說傅斯年瘋了,恨不得把江城掘地三尺,只為了找到我。他那麼沉穩自持的人,怎麼可能瘋呢,更何況還是為了我這個不值一提的前妻。後來,他看見我站在另一個男人的身旁,一把攥緊我的手腕,雙眼猩紅,卑微地哀求,“阿阮,我錯了,你回來好不好?”我才知道,外界沒有瞎傳謠言。他真的瘋了。

和沈既白地下戀第十年,他終於答應在同學聚會上公開我們在一起的消息。聚會前一天5,他毫無徵兆的把我拉黑了。再見面時,他和年少時的白月光池清夏一起走進包廂。我在一片呼聲里,和他錯開目光。高中班主任忍不住八卦:“我沒看錯吧?你們倆這是......和好了?”池清夏嬌俏一笑:“老師,我昨天才回國呢。”大家紛紛起鬨打趣。“昨天池清夏回來就是沈既白去接的。”“豈止,還一起來的呢,又開車門又拎包。”“要不是當年她突然出國,他倆今天得抱着二胎來。”我坐在角落,指尖貼着冰涼的杯壁,一言不發。他們分開十年,我們也在一起十年。每年聚會,我們永遠錯開到場,坐最遠的座位。連集體合照都要站在對角。

五年前一場意外車禍,宋聞笛搶過方向盤,拚死救下了未婚夫傅松聲,自己卻撞到了頭,永遠變成了痴兒。
傅松聲悲痛欲絕,登報昭告全天下自己和宋聞笛已然領證,哪怕她已經痴傻,他也此生也會不離不棄。
後來傅家因為經營不善破產,傅松聲從飯店服務員做起,一天只睡四個小時,只為了重振傅家,給宋聞笛更好的生活。
連軸轉三天三夜為了打工沒睡覺時的傅松聲,在發現宋聞笛偷偷把葯分成兩半吃後終於崩潰。
“宋聞笛,我這麼努力賺錢給你治病,你為什麼就不能聽話點呢?”
“聞笛只是想給哥哥省錢,”宋聞笛抽泣着看向他,手指死死攥在一起,“哥哥一定會成功的,我只是想讓哥哥輕鬆一點......”
“聞笛可以去賣血賺錢,聞笛可以不吃藥,哥哥,聞笛只想你能開心。”
傅松聲抱住他的姑娘,終於落下淚來。
日復一日,傅松聲終於重振傅家,成為京市的商圈神話。
和跨國公司簽下百億訂單的那一天,宋聞笛捧着好不容易折好的千紙鶴,偷偷跑到別墅的最頂層,想要找好久不見的傅松聲慶祝。
可是從地下室上了樓梯,就被保姆粗暴地攔了下來。
“小傻子,你不能上去打擾傅總和太太的好事。”

我穿進年代文里,成了惡毒女配的兒子。
原作中,女配處處針對團寵男主。
最終害人害己,自己連帶著三個孩子都不得善終。
人人都說她惡毒,可在我看來,她是再好不過的母親,不該有那麼悲慘的結局。
再說了,身處這樣瞬息萬變、機會與挑戰並存的大時代里,卻只想著家長里短扯頭花?
不不不,當然是搞錢更重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