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寵+先婚後愛+南方小土豆VS北方硬漢】
【女主表面資本家小姐,實則灰姑娘。
年上男主表面冷峻嚴肅,實則三好丈夫。
】
林希跟繼妹都重生了,繼妹重生後,就跟林希上輩子的富豪丈夫處對象,把那個在邊防荒漠回不了家的男人還給了她。
林希尊重祝福並鎖死繼妹那一對,嫁吧嫁吧,一嫁一個不吱聲。
等繼妹嫁過去,就會發現沈明遠本事沒多少,花花腸子倒挺多,還是個媽寶男。
她倒要看看,沒有她推波助瀾,沈明遠這輩子還能當上電器公司董事長嗎?
——
林希去家屬院後,由於荒漠環境太惡劣,被顧允成勸回。
為了躲避下鄉,林希表示不怕艱苦,還對男人鄭重許諾:
“你放心好了,我對你不會有別的心思。
沒有你的同意,我不會碰你一根手指頭,也不會逼你做不想做的事。
”
不久後的一天,林希望着眉目英朗,與她十指緊扣的男人,“當初說好的,不會有別的心思,不會碰一根手指頭。
”
顧允成:“那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
”
——
大院來了個資本家小姐,家屬們都以為林希肯定什麼活都不會幹,還要男人給她洗衣做飯。
結果人家林希不但無微不至的照顧孩子,還把家裡收拾的整整齊齊,廚房一到飯點就香飄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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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顧允成在J城部隊時,通訊員告訴他,顧家給他打了電話。顧大強:“喂,允成,你都快三十歲了,也該找個對象結婚了吧?”“我這不是有婚約在身嗎?”這些年,顧允成都是拿婚約推脫父母催生。劉秀花:“那是你爺爺給你定下的親事,你要是想跟她結婚就結,不想跟她…

蘇熙和凌久澤結婚三年,從未見過面,很少有人知道。
晚上,蘇熙是總統的妻子,躺在凌久澤的別墅里,卷着凌久澤的狗,躺在他設計的定製沙發上。白天,她是他的導師,拿着他的薪水,看着他的臉,被他奴役。
然而,他可以給她一張臉,但別人做不到。有些人羞辱她。他支持她,有些人欺騙她。他甚至打敗了對方,直接摧毀了對方。
漸漸地,大家都發現凌久澤對蘇熙的關愛與眾不同,就像長輩對年輕一代的關愛一樣。因為他是如此的甜蜜和寵愛,他是一個已經上岸的惡霸。為了她,他再次果斷而殘忍!
也有人發現了蘇熙的區別,比如原來家境普通的她竟然戴着價值幾千萬的奢侈珠寶,還有人檸檬,“她的金主爸爸有錢!”
蘇熙不屑回首,“對不起,這是我自己創造的品牌!”

結婚七年後,封庭深待她冷漠如冰,容辭一直面帶微笑。
因為她深愛着他。
我也相信有一天,她能溫暖他的心。
但她等待的是他對另一個女人的一見鍾情,呵護備至。
她仍然堅持他們的婚姻。
直到她生日那天,千里迢迢出國找他和女兒,他卻帶着女兒去陪那個女人,把她一個人留在空房裡。
她終於徹底放棄了。
看着自己帶大的女兒要別的女人當媽媽,容辭也不再心疼。
制定離婚協議,放棄監護權,她瀟洒地離開了,從此對父女漠不關心,坐等離婚證辦下來。
放棄家庭,回歸事業,曾經被大家看不起的她,很容易賺到1000多億的財富。
然而,她左等右等,離婚證沒有辦下來不說,以前不想回家的男人回家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對她也越來越粘越緊。
得知她要離婚,一向矜貴冷漠的男人把她堵在角落裡:“離婚?不可能的事。”

沈鹿曾是沈家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轉眼她成了被抱錯的假千金。 真千金攜親子鑒定歸來,沈鹿成了整個玉城的笑話。 沈父:“給你一百萬,你離開沈家,我們已經仁至義盡!” 沈母:“我是想留下你的,但思思在外面吃盡苦頭,你的存在,就是扎在她心裡的刺。” 沈大哥:“你享受了這麼多年沈家千金的生活,這是你欠思思的,把你的保送名額給她,我們可以既往不咎!” 沈家人的態度變化,在沈鹿的意料之中。 只是,她沒想到,她傳說中在外打工早就死了的父母是保密研究員,親奶奶在鄉下有一整座山,親外公是超級富豪。 而現任未婚夫更是帝都不可說的存在! 前任未婚夫:“沈鹿,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思思才是我的未婚妻,如果你知情識趣,我倒是可以考慮……” 沈鹿一把將男人腦袋摁進潲水桶里:“我知你M!”

顧紅從監獄出來,懷裡抱着六個月大的嬰兒
一年半前,她愛她十年的丈夫親自把她送進了監獄;她的繼妹和司家哥哥一起偽證;她的家人切斷了與她的關係,不願承認一個勞改犯是他的女兒
他們踩着她的真情、尊嚴和榮耀,穩坐高位
出獄後,她只想帶孩子離婚,前夫卻紅着眼睛站在她面前,“顧紅,我只是蒙蔽了雙眼,我愛的人只有你。”
繼妹和家人求她原諒,“我們都知道錯了,原諒我們好嗎?”
司家哥哥跪在她面前,“我這樣做只是為了給你更好的生活,你只是坐了一年牢,我可以養你啊”
顧紅抱緊小西,低頭輕哄,“小西乖,他們都是壞人。”
她沒有回頭,用自己的力量為小西撐起了一片天空。

暗戀八年,結婚三年。
名義上的丈夫連她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看着面前的離婚協議,南瀟只是笑了笑。
微笑着抹去所有的眼淚,帶着肚子里的孩子獨自美麗。
然而,她發現那個連看她一眼都不願意的男人,開始頻繁地出現在她面前。
不僅幫她撐腰,還自作主張掐她桃花。
南瀟忍無可忍:“滾。”
那人單膝跪地,吻着她的手背,滿眼都是她。
“寶貝,我們結婚吧。”
南瀟:“前夫和前妻,那叫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