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八歲就跟了蕭彥。
在一起七年,我為他做盡了所有事,可他依然不願意娶我。
酒會上,我聽到蕭彥的朋友和他說:「蕭總真是出手闊綽,和喬顏認識才幾天,就送百萬名車。」
「林夕剛回國,你就不怕她再和你鬧!」
蕭彥清冷的嗓音響起:「百合花清純也會有看膩的時候,偶爾折一支玫瑰花在手,也是不錯的。」
玫瑰嬌艷,自然是指他剛看上的小明星喬顏。
末了,蕭彥笑得胸有成竹:「放心,林夕就算死,也捨不得離開我。她走了一年,還不是乖乖回來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再過一個月,我就會永遠離開他。
而他自己,即將死在他最愛我的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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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心臟,我還需要換血。而我爸待在那個秘密組織研究了多年,他是能救我的。只不過,要用這些不能見光的手段,以命換命。我的血型是稀有的熊貓血,蕭彥也是,他是最好的人選。他害死了我媽,他本來就該償命的。那次我爸將我救回後,我將養了近一年,然後帶著我爸給我的…

結婚三年,我很安於現狀。老公帥氣多金,溫柔體貼,情緒穩定,從沒和我紅過臉,吵過架。直到,我看見一向內斂溫和的老公,將白月光逼在牆角,怒聲質問:“當初是你自己選擇的另嫁他人,現在有什麼資格要求我?!”我才知道,原來,當他真愛一個人時,是熱烈又滾燙的。我識趣地離婚走人,人間蒸發。很多人都說傅斯年瘋了,恨不得把江城掘地三尺,只為了找到我。他那麼沉穩自持的人,怎麼可能瘋呢,更何況還是為了我這個不值一提的前妻。後來,他看見我站在另一個男人的身旁,一把攥緊我的手腕,雙眼猩紅,卑微地哀求,“阿阮,我錯了,你回來好不好?”我才知道,外界沒有瞎傳謠言。他真的瘋了。

夜黑風急,馬車在路上疾馳,每經過坑窪處,造成的顛簸便讓裡頭的幾個少女忍不住驚呼出聲。
她們皆未經人事,但身子卻敏感至極,全因肚子里的情蟲蠱在作祟。
時春柔縮在馬車一角,死死咬住唇才沒發出聲響。
雙手緊攥著衣角,衣裳下竟是連肚兜褻褲都沒穿,傲人之處撐得衣裳高高聳起,粗糙的布料擦著她胸前的風景而過,激起陣陣戰慄,她腦子裡像是炸開了一片又一片的煙花。
全身發軟,又漲又難受,片刻功夫車廂里便瀰漫開一股淡淡的奶香氣。
趕車的公公掀開帘子猛嗅一口,眼底浮過欲色的貪婪,“一個個都這般孟浪,省著點水,等到了地方再流!”
女人們立馬併攏雙腿,面若桃花眼迷亂,忍得額角冒出細密的汗。
公公看得愈發心猿意馬,卻不敢伸手去碰。
只因這些女人,都是送去給東廠督主的禮物!
東廠督主是誰?
督主原名墨雲渡,傳聞他是死人堆里爬出來的惡鬼,格外心狠手辣,自五年前救了當今聖上一命後,便迅速高升,踩著無數白骨坐上今日一人之上萬人之下的位置。
可如今功高蓋主,勢力已經大到讓聖上都開始忌憚,於是下令,賞賜墨雲渡十位美女,打算以此撬到他的錯處,一舉打入地獄!
時春柔便是這十枚棋子中的一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