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那天,周曼純被交往三年的初戀男友劈腿。
這還不是最慘的,最慘的是她遇見了靳北森。
靳北森帥氣,多金,是A市最年輕最狠厲的黃金單身漢,一夜淪陷後,周曼純就成了他的地下情人。
眼看為期一月的契約時間就要到了,某男坐不住了,問她要孩子。
周曼純猶如聽着一個天大的笑話,當初,他可沒說要讓她給他生個孩子的,怎麼能忽然多出個附加條款!
“抱歉,靳總,我吃了毓婷,你的兒子,恐怕已經死了。”
“沒事,不急,還有最後三天。”他溫柔的靠近她,用最後三天的時間將她吃干抹凈。
分開後,兩人誰也不認識誰。
直到周曼純挽着另一個男子的手與靳北森擦肩,他才笑着說:“睡了我一個月,現在想裝作不認識了?”
---------
歐陽笑着點點頭,輕輕地道了一句,“謝謝靳總。”想當初歐陽來A市,幫助蘇慕尼禍害靳嶼漠,都是因為他一時之間的怨念,他想見李怡一面。如今和李怡朝夕相處那麽久一段時間,歐陽也明白了,是自己執念太深,他該放過自己,也放過李怡。有些事早已變了,就算回去,也不是…

大學畢業,別人考研考公進大廠,李毅一頭扎進小吃街,守着一方小攤炒着人間煙火。 一場突來的英雄救美,他救下的竟是自己藏了整個青春的暗戀——高中英語老師李玉婷。 小販與老師,學生與恩師,身份有別,年齡有差,卻擋不住李毅滾燙的心意。 沒有驚天動地的劇情,只有柴米油鹽的溫柔,婚後帶娃。三餐四季。煙火相伴。 擺攤少年的浪漫,從來都很簡單:一生只炒一碗飯,一生只愛一個人。 多年後,李玉婷看着英語考了38分的兒子咆哮道:你是怎麼學的?跟你爹當年一樣笨!去牆角站着去;還有你,李毅同學!

主角:寧慕雲
寧慕雲重生了。
身為魔都豪門寧家的獨子。
前世的他,三歲時遭到拐賣!
自此進入孤兒院,孤苦伶仃地長大。
十六歲時被接回寧家,還在當天得到一門常人夢寐以求的親事。
原以為是兩件天大的好事,卻沒想到在他之後十四年的人生當中帶給了他無窮的傷痛...
父親虐待,母親嫌棄,六個姐姐和妹妹更是極盡嘲諷苛待之能事!
一家的萬千寵愛都歸於家中養子身上!
寧慕雲十分珍惜這份親情,即使他們如此對待自己,也沒有惡語相待!
依舊想用一顆真心想要溫暖他們,來獲得那份從小就極度渴求的親情。
可最後,他竟是死在了親人、妻子和寧家養子的聯合算計之下!
死的時候,才30歲!
重生回到屈辱的婚禮現場,寧慕雲不會再委屈自己。
解除婚約,斷絕關係,強硬離婚!
勢必要和這些狼心狗肺之徒斷的乾乾淨淨!
可在寧慕雲斷絕關係之後,親人和妻子突然反應過來。
自己錯過了一個最好的家人!
遲來的深情比草賤!
當初放棄了我,現在又為何要來苦苦挽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