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剛咽氣,朱棣提着八百親兵堵在奉天殿外要兒子。
朱允炆一睜眼,腦子裡多了雙能看人眉間氣色,能聽一句心頭慾念。
燕王氣色赤黑,慾念就四個字:此人,當除。
行,那先下手為強。
扣質子,削親兵,起用被雪藏的老將,改掉害死自己的祖制。史上最短命的皇帝?這次他偏要坐滿六十年。
讓四叔跪着喊陛下,從靈堂這一夜開始。
本書無虐主、不憋屈,建文這次贏了。每日爆更,求收藏,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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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月初一,應天。大雪。雪是從夜裡下的,下的地方,屋頂白了,牆白了,地白了,秦淮河白了。白得乾淨,乾淨的地方,有一道黑。黑是路,路是人的,人的地方,有一雙鞋。鞋是舊的,舊的地方,鞋底磨得薄了。主角站在乾清宮的門口,看着雪。雪落在他的肩上,落了沒化。陛下…

在戰火紛飛的古代世界,秦安開局成為一貧如洗,開荒拓邊的移民。
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還被迫接盤了帶着雙胞胎女兒的少婦,徹底陷入生存絕境。
幸得覺醒殺神系統,殺敵便可變強。
為了能在這戰火不斷的亂世中活下去,秦安果斷選擇參軍,替母女三人在這人命卑微如螻蟻的黑暗世界,殺出一條富貴路。
征異族,平內亂,掃六合,改天換地,秦安驀然回首,自己竟殺出了一個太平盛世!

主角:李梟
【無系統+硬核軍事+極致潛伏+鐵血抗戰+歷史厚重】
“李梟此人,是民國最大的投機分子,是西北最嗜血的狼!”——這是國府報紙對他的評價。
“李將軍是黨國的棟樑,是西北的定海神針!”——這是蔣介石給他的授勛詞。
“老總,如果沒有那個人提供的盤尼西林和電台,這仗我們沒法打……”——這是延安窯洞里的絕密對話。
……
1916年,亂世開啟。
李梟從死人堆里爬出來,他手裡只有一把卷了刃的砍刀,和一個只有八個字的人生信條:“手裡有槍,心中不慌!”
前十年,他為了活命,做過土匪,當過軍閥,拜過把子,殺過兄弟。他比誰都狠,比誰都貪,他是人人聞風喪膽的西北狼。
所有人都以為他只是一介武夫,只想在亂世割據一方,做個土皇帝。
直到那一年,紅色的風暴吹進了他的防區。
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李梟變了。
他在南京的高堂上貪污受賄,表現得跋扈囂張,卻在暗地裡將整車的黃金換成了延安急需的藥品;
他在抗日的戰場上把苦心經營的老底打光,血肉磨盤,寸土不讓;
他在1949年的黎明前,在千夫所指的罵名中,將槍口猛然調轉,給了舊時代最後一擊!
“前半生,我為自己活,是個吃人的鬼。”
“後半生,我為四萬萬人活,才終於像個人!”

十年為質無人問,一朝敗家天下知!
代替弟弟入京為質十餘年,回家還要被逼入贅,小爺不伺候了!
林楓離家後,燒水泥,制炸藥;鍊鋼鐵,造大炮!
有一天,匍匐在地的父親發現,坐在至高王座上的那個人,怎麼好像是自己兒子?
爹是鎮南王,但敵人都以為他是鎮南王的爹,因為林楓鎮東南西北中……

我,李遠,一個只想在亂世躺平的鹹魚大學生。
結果......
曹操眼裡的我:一個天天盼着我死。嘴比刀還毒的孽障,但沒他還真不行。
夏侯惇眼裡的我:流落在外。才華橫溢。身世可憐的賢侄,必須寵着!
曹洪眼裡的我:比我還摳門。專門盯着糧倉薅羊毛的活閻王。
劉備眼裡的我:斷我機緣。搶我名聲。比我還懂仁義套路的陰險老六!
典韋眼裡的我:管飯的,不能讓他被主公砍了。
而我眼裡的自己:只想下班!只想下班!只想下班!
當夏侯惇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滿臉慈愛地喊“賢侄放心”,而曹操在一旁氣得拔劍時,我悟了。
這三國,它好像有那個大病!
(內心OS:所以,我到底是誰的賢侄?曹老闆你倒是給個準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