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隻不會化形的小白狐。因為尾巴短,膽子小,族裡的狐狸都笑我像團沒用的小雪球。入冬前,父親給我定了一門親事,說隔壁雪狐少主願意收我做伴侶。傳話的烏鴉告訴我:“銀白毛,金眼睛,尾巴特別大,性子冷,不愛說話,住北邊雪洞。”我認真記下了。出嫁那晚,暴雪封山。我背着輕飄飄的小包袱走了一夜,終於找到一處暖烘烘的雪洞。洞里趴着一隻通體銀白的大妖。金眼睛,尾巴大,性子冷,還真的不愛說話。我眼睛一亮,怯怯把嫁妝推過去。“夫君,我來嫁你了。”他盯了我很久,低頭叼起我的後頸,把我放進最暖的窩裡。後來整個冬天,他每日給我叼肉,用大尾巴把我裹得嚴嚴實實。我好喜歡我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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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春祭之後,雪嶺下了三日暖雪。雪狐族被收回偷來的靈脈。雪狐少主的尾巴再也鋪不出半座雪山,還被罰守祭台百年。白狐族斷了三年靈泉。父親來找過我一次。他站在雪洞外,搓着爪子。“絨絨,族裡知道錯了。”我躲在蒼嵐尾巴里,沒有出去。父親又道:“你如今是神女,總…

畢業前夕,哥哥為我們這個五人小團體專門定製的拼圖到了。哥哥興奮地叫來我的竹馬慕辭和男友阮宴,還有妹妹昭昭一起拆快遞。拼圖大功告成,昭昭指着畫面上四個栩栩如生的小人,故作驚訝地捂住嘴,怯生生地看向我:“呀,怎麼只有我們四個?是不是店家粗心,忘了畫音音姐......”客廳瞬間安靜。哥哥愣了一下,隨意地撓了撓頭:“草圖是按照上個月去海邊那張合照畫的,音音當時在旁邊系鞋帶,沒拍進去,店家就照着四個人的畫了。”阮宴拍了拍我的肩,溫和地打圓場:“沒事,反正只是一塊拼圖,音音向來不計較這些虛頭巴腦的儀式感,對吧?”我看着那塊嚴絲合縫、根本沒有留出第五個人位置的拼圖,心底一片死寂。是啊,我不計較。不計較他們去玩密室逃脫總是四個人鎖車。不計較群里聊天我一接話就冷場。不計較團建,他們把唯一帶窗的房間分給昭昭,讓我住地下室。既然這嚴絲合縫的世界早就四人成局,那我這塊多餘的碎片,也是時候安靜退場了。

結婚三年,我很安於現狀。老公帥氣多金,溫柔體貼,情緒穩定,從沒和我紅過臉,吵過架。直到,我看見一向內斂溫和的老公,將白月光逼在牆角,怒聲質問:“當初是你自己選擇的另嫁他人,現在有什麼資格要求我?!”我才知道,原來,當他真愛一個人時,是熱烈又滾燙的。我識趣地離婚走人,人間蒸發。很多人都說傅斯年瘋了,恨不得把江城掘地三尺,只為了找到我。他那麼沉穩自持的人,怎麼可能瘋呢,更何況還是為了我這個不值一提的前妻。後來,他看見我站在另一個男人的身旁,一把攥緊我的手腕,雙眼猩紅,卑微地哀求,“阿阮,我錯了,你回來好不好?”我才知道,外界沒有瞎傳謠言。他真的瘋了。

“我申請組織的器官捐獻,全屍都無償捐獻給國家,只求抹去我世界上一切存在痕迹……”聽到她的話,實驗室的人一愣:“黎女士,你不需要立墓碑嗎?”
華國人多重視身後事,她為什麼非要隱姓埋名的死去?不怕死後無人悼念嗎?
黎青低頭在協議一筆一劃寫上自己的名字,凄慘一笑:
“沒事,我不需要。”
反正,也沒有人會來懷念她的。
她爸爸已經在獄中自盡,至於丈夫,也恨不得她馬上去死!
做完這一切,黎青領取了微薄的感謝費,回到家還未走到卧室,,她不適地抿住了唇。
誰敢相信,一周前,黎青居然穿越到了五年後。
她得知自己和最心愛的男人結了婚,高興瘋了,迫不及待地跑去陸城的辦公室,前台卻攔住了她:“黎小姐,陸總正在辦公。”
她十分張揚:“我是他的妻子。”
妻子這兩個字,彷彿一種甜蜜的諾言。
前台用看傻子的目光盯著她,許久才道:“……所以我們才不允許。”
她拒絕完,居然有個貌美陌生女子堂而皇之地進了辦公室!
而黎青一次次地被拒之門外。

自算一卦的符棲棲被雷劈到五千年後的現代,剛消化完這個事實,就被富貴的婦人拉住手。 “孩子,我是你媽。” 符棲棲:等等!她難道不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師父騙她?! 開局莫名其妙認了個親,家人有錢有顏,還有個傳聞中替全家改命、號稱玄門大師的假千金。 剛進家門,豪門父親一臉不悅:“讓她出去住,一個野孩子我能認她已經該感恩戴德!” 家人也只是笑笑:“她是你姐姐,還是全家的救命恩人,你要多讓着姐姐。” 所有人對葉家新找回的女兒不屑一顧。 “不過是個沒名沒分,徒有其表的千金小姐罷了,一點比不上玄學加身的大小姐。” 符棲棲:? 不是,等等!她是玄門大佬,那我是誰? …… 直到符棲棲的身份被徹底曝光! 各路人馬大驚失色:原來葉家新找回的女兒不是開玩笑,而是真大佬! ——聽說那家破道觀又有主人了,算卦還挺准。 ——而且觀主有長命仙丹,死人吃了都能活過來! ——假的!不存在!你們都別信,誰信誰是狗! 後來。 各方大佬從不屑一顧,到紛紛求上門,只為符棲棲一人。 眾人恍然大悟,好歹毒的計謀,讓我們別信,你自己好排隊? 當天晚上,官方緊急發布聲明:“觀主是我們的,誰也不許搶!”

我是個天生的社會人。說的第一句話是“叫爸爸”,嚇得我那首富老爸連夜請了三個特級教師。試圖將我的社會魂扼殺在搖籃里。可惜失敗了。五歲時,我用圓珠筆在手臂上畫了條大青龍,全幼兒園小孩認我做老大。小學時,我一拳將比我高兩個頭的混混打翻在地,成為方圓百里遠近聞名的小孩姐。初中時,我頭頂粉毛,腳踏鬼火,叼着根巧克力棒,一通電話就能召集全國各地的兄弟姐妹。誰知剛上高二就被我爸從京市丟到了一千多公裡外的一所高校。說除非我把愛混社會的毛病改掉,否則就不許回去。還拿我最愛的機車小彩做要挾。我立刻老實,染回黑髮,戴上眼鏡,準備做半年的好學生乖乖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