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皇子妃,是鬼醫穀穀主。 傳聞她能從閻王手裡搶人。 也能讓人生不如死。 當初敵軍攻城,我身中奇毒。 為替我解毒,她被迫與我行了合巹之禮。 毒解之後,父皇便下旨讓我娶她。 她因此厭惡了我七年,因為在遇見我之前,她要嫁的是她的師兄。 後來,兩國再次交戰。 為了平息戰火,父皇將我送往敵國。 可敵國並未放過我。 他們砍下我的頭顱,掛在城樓上示眾。 我死後,她卻主動投奔敵國,成了敵國女帝的御用醫師。 她替女帝保胎,為女帝煉製長生丹。 所有人都說她終於擺脫了我這個累贅。 直到敵國皇室接連生下沒有心跳的孩子。 我才明白—— 她煉的從來不是長生丹。 而是一味要用整個皇族陪葬的絕嗣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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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孤雪拒絕了新帝的所有封賞。她帶着我回到皇子府。府中的陳設還保持着我離開時的模樣。就連被她命人砍掉的海棠,也不知何時重新種了回來。樹枝上結滿花苞。再過一個月,大概就能開花了。沈孤雪將焦骨一塊塊拼在床上。骨頭並不完整。有些甚至不屬於…






















主角:唐曉翼
【無CP,主名柯,查九看沒看過都沒關係】
“再見了,保重。”
隨着最後的告別,唐裝少年躍入溫泉中,以為自己已經走向終結。
可再次睜開眼睛時,面前卻已經不是熟悉的世界了。
【叮!恭喜您綁定拯救系統!已投入‘名偵探柯南’小世界中。】
【拯救柯學世界中不該死去的角色,攢夠一定積分後,您不但可以回到原本的世界,還可以復活死去之人哦!】
復活死去之人……
唐曉翼的指尖輕輕動了動,勾了下唇,露出個滿不在乎的笑容。
“好像還挺有意思的。”
於是,他結識警校組,大鬧酒廠,挑釁琴酒,並且兢兢業業救人攢積分。
這是什麼,便當?踢掉!
嗯?等等……你們怎麼都用那種眼神看着我?
我真不是美強慘啊!(其實就是
(唐曉翼真的是童年白月光了,沒忍住自割腿肉寫點。)
(無CP,唐曉翼他還是個孩子啊!大概偏團寵?都是親情or友情)
(架空架空!有私設!有修改!非考據文!
大家隨便看看就好,不必較真)

竹馬太子大勝歸來的第一件事,便是用滿身軍功,換了一道迎娶姐姐的聖旨。可聖旨頒布那天,皇上為完全制衡我們沈家的兵權,連我一同賜給了他。謝凜徹盯着聖旨上我的名字看了許久,終究沒有抗旨,只俯身叩首:“兒臣,遵旨。”但婚後,我如從前那般恣意任性。今日翻牆聽戲,明日縱馬出城,闖了禍也總有他替我收拾殘局。姐姐卻端莊賢淑,日日操持中饋、侍奉公婆,將偌大的侯府打理得井井有條。他敬重姐姐,也縱容我。就連留宿,也從來一人一晚,不偏不倚。我以為,他待我終究是不一樣的。於是我收斂性子,丟下馬鞭,幫襯姐姐操持家事,竟開始盼望能有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可一晃七年,姐姐接連為他誕下三子,我的院子里卻始終冷冷清清。直到我無意打翻了喝了七年的調養葯。前來為我請平安脈的太醫告訴我,那是絕嗣方。我愣了許久,太醫診完脈又繼續說。“側妃娘娘服藥太久,早已傷及肺腑。”“即便從今日起停葯,恐怕也只剩不到三個月了。”我望着窗外那匹已經老去的馬。回想自己被硬塞進這段姻緣,為夫折了天性,也耗盡了滿腔真心。謝凜徹寵我,卻不愛我。他想與之生兒育女的,始終只有姐姐。罷了,我淡淡閉上眼睛,...

深夜,夏梔從浴室出來,看著躺在床上的男人,默了一瞬才開口:「我明天一早的飛機去美國,半個月後回來。」
聞言,男人也沒太大的反映,只是漫不經心的翻著手上的雜誌,音尾處,有絲上揚:「所以?」
「我不在的這段時間,你不要讓記者拍到你跟哪個明星模特出入酒店,如果傳到了美國那邊的公司,對這次的合作會有影響。」
男人終於合上雜誌,抬眼看她,清雋的臉上平添了一絲笑意:「你要說的只有這個?」
夏梔抿唇,最終點了頭。
「好,如你所願。」
男人關了燈,側身躺下。
黑暗中,只能聽到淺薄的呼吸聲。
夏梔放在身側的手悄無聲息的收緊,一步一步走到床邊,掀開被子在男人身邊躺在,小手輕輕環住他的腰:「霍懷琛,我要去半個月。」
「我知道。」
夏梔咬了下唇,聲音很小:「三次。」
寂靜的夜色下,傳來一聲男人的輕笑。
透著莫大的嘲諷。
夏梔沒再說話,收回手背對著他,瞌上了眼。
和他這樣背對背躺著入眠,不知道度過了多少個日日夜夜。
明明是可以相依相偎的兩個人,卻孤獨到了極點。

一睜眼,我回到了八二年,那個大男子主義的糙漢丈夫,正把一盆臟衣服扔到我面前。
上輩子,我和他硬碰硬,吵散了家,熬壞了身體,最後才知道這個嘴硬得像石頭的男人,曾替我擋下所有風雨。
這輩子,我不吵了。
「嗚嗚,我怎麼連衣服都洗不幹凈?不像硯川哥,手巧又能幹,村裡就沒有他不會的事。」
「硯川哥炒的雞蛋真香,要是能吃一輩子,我做夢都能笑醒。」
在我一聲聲軟乎乎的誇讚里,周硯川從只會等飯的甩手掌柜,變成了做飯、洗衣、帶娃樣樣精通的居家好男人。
全村都笑我把丈夫當祖宗哄,遲早要吃大虧。
可他們不知道,我遞給他的每一分錢,都會被這個男人加倍放回我掌心。
後來,他把新房鑰匙和存摺全塞給我,紅着耳根問:「知夏,哥還能幹,你再誇一句?」

我用父親留下的遺產買了一套房,作為設計師的女朋友負責裝修。 入住後我才發現,她和三個發小都有永久指紋。 身為房主的我,卻只有一串臨時密碼。 她說:“他們三個和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不算外人。” 後來,我的書房成了她竹馬的直播間,露台擺滿了他們喜歡的東西,玄關也只有四雙同款拖鞋。 生日那晚,我加班到凌晨,臨時密碼恰好失效。 隔着窗戶,我看見他們正在我的家裡替竹馬慶生。 女朋友拒絕開門: “大家正開心,你先去酒店住一晚,別掃興。” 我沒有再敲門。 第二天,我直接將房子掛牌出售。 他們忘了,擁有永久權限,不等於這裡真的是他們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