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得慢,愛修文,無榜隔日更】
無血緣兄弟|感情流日常向|互攻
【弟】害怕被棄|清澈率性|哥的哭包|偶爾很瘋
【哥】溫柔爹系|克制迴避|先讓步再讓心|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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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懷松高三的時候寫過一封情書,還沒送出去就被媽發現了。
媽大發雷霆,說了很多傷人的話。
李念竹站在房門外,只聽見一句‘滾出去’,然後哥就再沒回過家。
多年後他才知道,哥的那封情書是寫給18歲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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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竹從沒放棄過尋找哥。
直到六年後,李念竹參與實習生面試,最後一輪的面試官竟然是李懷松?!
李念竹別提多高興了:真巧啊哥……
李懷松:再廢話,你就出去吧。
李念竹:如果哥真的不在乎,為什麼不敢再看我一眼呢?
李懷松:……念竹,聽話。
原來哥哄他,是為了再次推開他。
分別又三年,李念竹回國後,逼得李懷松來見他。
“三年加六年,一共九年,哥打算用多久償還我?”
“騙人是有代價的,知道嗎?”李念竹笑着輕拍李懷松的臉,“哥,清醒點,我不是在獎勵你啊。”
-注意:
1.沒有血緣關係,第1章明示;
2.前半部分追着哥建立感情,後半部分誤會和微強制,哥追弟;
3.弟不太理智,brat&微瘋預警,有雷點(xp小眾?),大多數時候還是挺甜的;
4.不太會寫職場,非霸總文,請多見諒;
5.作話挺啰嗦,可以點擊右上角關閉作話哦。
內容標籤:都市 情有獨鍾 青梅竹馬 日常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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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鳳忙活半天,做了一大桌菜,也不厚此薄彼,都是兩人愛吃的。到家後的第一頓午飯吃得很沉默。李金鳳幾次想挑起話題,念竹都愛答不理,李懷松就更話少了。這幾年她年紀漸大,脾氣好了不少,可也受不了難得團聚的時候被掛臉。筷子一拍,李金鳳惱道:“不想吃別吃了!還…
![我夫郎是個作精[穿書]](https://imgs.pia66.com/images/QSjCda/dzjytU/dzjytUs.jpg)
文案:宋長敘他穿了,他穿成了炮灰許知晝的未婚夫。許知晝是主角受的弟弟,主角受溫柔善良,吃苦耐勞。許知晝只有一個特點作且嬌。在原着中原主沒考中秀才,心有不甘,揮霍家財去考試最終窮困潦倒,染上酒癮,失手把夫郎打死。
現在穿過來正在田地上,周圍都是起鬨聲,一個人背着他跑了。
“宋長敘,你快去追許知晝啊。”有人起鬨越發得勁。
宋長敘:“……”
那麼問題來了,他是追上去還是追上去。他直男,恐同。
他選擇直接回去。
趁昨天才剛定親還有挽回的餘地,他要毀親,沒毀成,心死如灰。下午還被人堵門了。
許知晝對他大喊:“你為什麼不來追我,你知不知道這樣讓我多丟面子,你明天去鎮上給我買綠豆糕,不然我就不理你,還要說你是個負心漢!”
兩家都是村裡的大戶,但許家有人在縣衙做事。再加上主角受很寵愛這個弟弟,宋長敘只好從了。
宋長敘:“……我買。”識時務者為俊傑,他是一個聰明的直男。
……
許知晝從小就被寵愛長大,長相漂亮,他這麼漂亮自然要找一個好人家。結果父親給他定了宋長敘,他一點都不滿意,他覺得跟着宋長敘沒有前途,他要住到城裡去,想買東西就買東西。
宋長敘除了臉,什麼都沒有。
他撒潑打滾都不成,只好想着嫁過去讓宋長敘好好用功讀書。
宋長敘要是對他不好,他就回娘家。他還要一哭二鬧三告狀!在村裡里升堂,讓村裡的人都來看看宋長敘是怎樣的一個人。
他嫁給宋長敘後,宋長敘要好好寵愛他,每天餵飽他,不幹活,買新衣,家裡的錢讓他管。要給他端茶倒水,洗衣捶背,還要努力讀書,讓他做個官夫郎,在村子里有面子。
他偶爾就會給宋長敘煮一碗白米飯。
宋長敘新婚之夜聽了之後:“……”
地主都沒你這麼黑。
你乾脆讓我叫你主人得了。
……
宋長敘很煩讀書,腦子會變大。但到了古代不讀書科舉,對未來便沒有掌控權,他不想這樣。而且還有人在後面一直盯着他。
宋長敘:“……”
他只好奮力讀書。
為了翻身,絕不是為了某人過上好日子。
許知晝抱着蜜餞:“我會一直盯着你。”
內容標籤:歡喜冤家天作之合種田文甜文穿書先婚後愛
宋長敘許知晝主角受
一句話簡介:夫郎好作啊,越作越愛
立意:愛讓人變得勇敢,愛讓人奮鬥想要把最好的捧到你面前。

《穿越之我和夫郎才不是對照組!》 作者:秋呀秋刀魚【完結】 文案: 一次意外,閆天澤不小心穿到了自己偶然看到的一本宅斗權謀小說里,成了同名同姓的閆天澤! 他和新娶的夫郎是本書兩位主角的對照組,處處阻撓主角的一對惡人炮灰反派。 原書描寫新娶的這位夫郎,小心眼,睚眥必報,處處與主角作對。不過主角光環大,每次都逢凶

文案:【正文完結啦!一見鍾情青澀曖昧大學校園小甜餅】
【溫柔遲鈍淳樸天然呆直球老實小狗×口嫌體正直心機毒舌傲嬌貓貓大小姐】
覃思從南方山旮旯考進了首都的大學,第一天進城,她拎着蛇皮袋,踩着帆布鞋,身上穿的是十幾塊錢批發的地攤貨。
寢室有一個除了長相一無是處的富N代大小姐,奢侈品包包首飾亂扔,脾氣臭,嘴巴毒,還第一眼就盯上了不起眼的她。
自此以後,覃思“被迫”成了沈泠的小跟班,經常幫對方帶飯拿快遞扔垃圾。
同寢室友敢怒不敢言,以為覃思是個願打願挨的傻子。
大小姐有潔癖,不喜歡被別人碰,卻變本加厲地讓覃思給她洗起了貼身衣物:“必須你親自手洗,要不然我不穿。”
覃思還沒說話,她的手機就傳來“支付寶到賬一萬元”的聲音。
沒辦法,她給的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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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覃思和學長們一起吃飯時,沈泠總是出其不意地出現,她以“女朋友”的身份攪合人家的約會,趕走對方身邊所有的桃花,嘴裡還振振有詞。
“你從小地方來的,不知道這個世界的險惡,這些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覃思乖乖跟着走,卻沒察覺到大小姐唇角露出一絲志在必得的笑容。
·
後來,沈泠被其他人追求,她直接摟住覃思的腰,當著對方的面親了一下覃思的嘴。
趕走追求對象後,沈泠看着耳尖紅到滴血的覃思:“我們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間親個嘴也沒什麼吧。”
覃思小聲點頭:“嗯。”
再後來,漆黑狹小的寢室里,沈泠輕輕抱住覃思。
大小姐不但以“好朋友”的身份吻她,還提出了更加無理的要求:“既然都是好朋友了,我很難受,你幫幫我好不好?”
●兩個偽直女彎而不自知的故事
●雙方粗長雙箭頭,直球狗狗vs傲嬌貓貓
●雙向奔赴,互寵,年齡差兩歲
●大小姐前期嬌氣公主病,暗戀覃狗狗
●大小姐很有錢,每天都想包養覃狗狗
●謝絕寫作指導,本文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內容標籤:花季雨季情有獨鍾甜文校園傲嬌暗戀
(qín)覃思沈泠(líng)
一句話簡介:做她的小狗
立意:任何時候都要心向光明,不氣餒,永不言棄

文案:超好看完結文《止渴》下一本開《豪門大小姐網戀翻車後》,文案在最後
從苦命社畜胎穿成頂級豪門世家的幼崽,裴含鶯順風順水活了四年半。
直到新鄰居搬來,親眼目睹捲髮碧眼、漂亮得跟洋娃娃似的女孩被父親變着法虐待,裴含鶯才後知後覺發現她好像穿進了一本看過的小說里。
面前的洋娃娃就是二十年後險些毀天滅地的報社大反派。
對上那雙碧色貓瞳,她眼睛一眨,溜了。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
她只是文中被一筆帶過的路人甲,改變不了什麼,裴含鶯這樣安慰自己,
只是每次撞見寧頌,她身上都帶着傷,永遠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明明大她一歲卻瘦得像個貓崽子。
直到一天暴雪,撞見寧頌被關在別墅外凍得臉頰通紅,裴含鶯還是動了惻隱之心。
“小貓,要來我家做客嗎?”
這一心軟,之後見寧頌被欺負,裴含鶯再也做不到冷眼旁觀,霸道地將人劃到了自己的地盤內護着。
從此以後,裴含鶯的身邊多了一隻碧眼捲毛貓。
小貓長得很漂亮,也很乖,每天和她一起上下學,幫她吃不愛吃的東西,偶爾開口說一句話都可愛得要命。
這哪裡像個大反派!!!
分明是全世界最乖的寧頌。
可她卻沒意識到,寧頌落在她身上的眼神越發粘稠幽暗。
碧色的眸子充斥佔有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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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寧頌獨當一面,成了京市新貴,手撕渣爹,腳踩原書男女主。
沒等裴含鶯高興多久,她和朋友的無意接觸被寧頌誤會。
當晚,寧頌將裴含鶯抱住,柔軟手臂將她纏緊,在她腳踝繫上金鏈,把她看作自己的所有物。
此後,裴含鶯每天不僅要親寧頌、抱寧頌,還要滿足她病態的佔有慾。
她淚眼汪汪地想,反派什麼時候又被她養歪了。
她不想成為女人的玩物啊!
千方百計討好,總算換取對方放鬆警惕,裴含鶯趁寧頌鬆懈下來後,果斷跑了,連夜預定了出國的機票。
登機前十分鐘,她背後一涼,女人清脆的高跟鞋聲響起。
寧頌的雙臂像是靈活的蛇一般攀上裴含鶯的頸脖。
唇瓣印在她的頸脖後,女人吐氣如蘭,聲音婉轉。
“鶯鶯,再敢亂跑,把你腿打斷。”
後來,也是寧頌親手將自己頸脖上項圈的另一端遞給裴含鶯,軟語呢喃:
“求鶯鶯馴養。”
“我會乖。”
養成系,互攻,裴含鶯0.6,年齡差一歲。
驕縱恣意傲嬌大小姐x孤僻偏執佔有慾超強病美人
不接受寫作指導,這是我的故事,我有我的節奏,不需要誰來規勸審判。
改詞改劇情改任何你所覺得不滿意的,NO。
《豪門大小姐網戀翻車後》文案:
明琮在網上認識了個御姐,御姐腰細腿長,樣貌昳麗,你來我往之下她飛快墜入愛河。
談戀愛的第一天,御姐叫她寶寶。
明琮臉紅應下,給御姐轉了5200。
談戀愛滿一周,御姐穿着貓耳女僕裝給她發對鏡自拍。
明琮看着圖片險些流鼻血,給御姐轉了13140。
談戀愛滿一個月,御姐給她打電話哭着說自己奶奶病重,向她借了20萬。
明琮心疼得立馬轉賬,還備註了個自願贈予,體恤網戀對象照顧奶奶沒時間,她幾天沒給對方發消息。
半個月後再次發消息卻喜提紅色感嘆號的明琮:?
得知她網戀被騙的好友笑了她兩天,明琮顏面盡失,最後咬牙切齒派人調查網戀對象的信息。
得到御姐的真實信息後,明琮懵了。
網戀對象不僅比她小,還和她一個班,是班裡毫無存在感的膽小怯懦的透明人。
看着坐在角落埋頭做題的辛憐,明琮冷笑一聲走到她身邊。
“寶寶,你奶奶還好嗎?”
聽見這話的辛憐身體一抖,頭埋得更深了。
明琮捏着她的下巴迫她抬頭,看着她長發遮掩下若隱若現的眸子舔了舔唇,“你也不想讓別人知道你網戀騙我錢吧?”
辛憐咬着紅唇搖頭。
明琮的指腹在她的唇瓣上重重一按,“不如……”
內容標籤:都市青梅竹馬穿書成長日常萌娃
裴含鶯寧頌寧貓貓裴貓貓
一句話簡介:青梅青梅,暗戀成真
立意:她值得世界的偏愛

[GL百合] 《柏遼茲與巴赫gl》作者:者爾【完結+番外】 文案: 路瞻歌在她35歲那年被一紙調令調回北京,曖昧對象陸續登場。就當路瞻歌焦頭爛額之際,偏偏遇上了博士生夏安也。 是選擇經年的曖昧? 還是選擇純粹的愛情? 路瞻歌又該如何面對有隔閡的父母和未見面的妹妹? 路瞻歌:35歲,J大歷史系任職; 夏安也:26歲,J大馬克

汛期堤壩決口,洪水倒計時六個時辰,全城緊急撤離!爹娘連夜雇船,把家中細軟盡數搬空。他們帶走了義姐,帶走了她的十二抬嫁妝,甚至捎上了她養的白貓,卻唯獨忘了高燒昏睡的我。洪水漫進閣樓時,清場的衙役踹開門,看見燒得滿臉通紅的我,皺了皺眉:“這家人真狠,留個病丫頭等死。”我哭搖搖頭抓住他:“官爺,爹娘還在家,求您救救他們!”雜役一愣:“沈家兩個時辰前便乘船出城了!女兒嫁妝都沒落下,你又是誰?”我愣在原地,渾身的血都冷了。抱着房梁漂了一夜,我被巡河御船救下,成了長公主唯一的養女。三年後,爹娘哭着攔住我的郡主儀仗。我略過他們,撲進長公主懷中:“母親,女兒回來了。”

我印象里的媽媽,總穿着藍白條紋的衣服,住在一間滿是消毒水味的白屋子裡。每次去探望,她都不許我抱。“媽媽身上臟,生病了。會把歲歲傳染的。”可是歲歲喜歡媽媽,歲歲想讓媽媽抱。後來,媽媽突然回家,把衣服、照片和用過的杯子全部裝進箱子。爸爸說她出國治病了。此後每個月,我都會收到一封媽媽的信。她會問我有沒有好好吃飯,晚上還怕不怕打雷。她會告訴我提前一天把書本文具放進書包里,第二天起早不着急。她告訴我一日三餐好好吃,要早睡早起。她還告訴我,哪怕我們距離很遙遠,媽媽都會永遠愛你。眼淚打濕了被褥。媽媽,我也愛你,可是,我有點兒記不住你的臉了。收到第36封信時,我已經徹底記不清她的臉了。一個月後,第37封信到了。裡面只有一句話:【歲歲,媽媽馬上回來!】打開門的那一刻,我看見了一個熟悉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