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人類
【五十一】我本非人類。數年之前,曾有一個女孩在幼時種下了一顆種子。那日,她不小心劃破了手,血滴落到了種子上,付與了它些許的靈魂——僅僅是游離破碎的牽連。同樣,那也是我最初的記憶,那個時候,我還是一顆種子,那個時候,她叫吳麗麗。我是她年幼時候,種下的一株荼蘼花。對於那個時候的事情,我所記得的並不清晰。只因為那個時候我並沒有什麼修為,真正開始看這世間的事,也是在吳麗麗死去之後。她的一縷魂魄留戀著不願離開,最終迴歸到年幼時候留下的那一滴血的旁邊,繼而,才真正付與我靈魂和部分的修為。數十年的修煉,天賦,再加上那一縷人類魂魄裡的執念,才讓我能夠像如今這般,哪怕修為不過數十年,卻已然可以幻化為人。而這其中兩者的關聯則在於,吳麗麗便是煙火的前世,而煙火則是她的今生。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可以看到一部分她的記憶。可是,我所能看到的不過是部分而已,人類的記憶實際包括了太多主觀的東西在裡面,就好像,在她的記憶當中,我怎麼都看不清川紅的臉,這是一樣的。終究,她還是有所保留。說到底,我也不過是一株植物而已。並且,煙火的死去,實際是命中註定的事情。關於吳麗麗的部分,我的記憶很模糊,只因為那時候我與她的牽連不過是遊絲一線,但彷彿隱約記得,她的死於蠱術有關。後來,因為那一縷不願意離開的魂魄,才讓我和煙火再次相遇,也就是這個時候,我早早的意識到,煙火的下場也必然如此——被蠱術所牽絆的人,會經歷三世輪迴,他們的宿命,都是差不多的。而一直困擾著煙火的噩夢,實則都不過是她過去的記憶,屬於吳麗麗的那一部分。原本不應該再出現的東西依舊干擾著她現在的生活,這也是命。雖然我是因為她們,或者應該說她,才能夠存在在這個世上,卻終究沒有辦法與她相見。只有她們都死去了,我才能擁有幻化成人的能力,因為那一滴血,她們在世間的經歷和磨難同樣也是我的修為,也只有她們死去,我才可以離開原地,作為一個獨立的存在出現在這世上。沒有所謂的朋友,沒有所謂的親人,只有我自己,那麼的獨立。我有試圖尋找過川紅,可終究無功而返,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大概她也不會再願意回到這個讓人傷心的地方了。只希望,下一世,我不要再遇見她了。其實,作為一注植物幻化成的人,我並沒有什麼多餘的能力,比起人類而言,我也並不像民間的傳說中那樣,有那麼多的人類沒有的能力。只因為我的修為很淺,再加上有一部分的能力也是機緣巧合得到的而並非我自己修煉,所以,我能做的,基本和人類沒有什麼區別,如果要說有,那就是我保留著遠古時期生命所具有的能力,可以聽到每一個生命的語言。包括風,包括雨,包括火——這是遠古時期人類也擁有的東西,只是在各種奇怪的進化當中,逐漸的被人類所遺忘。繼而所擁有它們的人,也變成了有特殊能力的人。她的遺囑裡,把一切的東西都留給了川紅,而川紅則始終沒有露面。一個星期以後,她原有的房子貼出了出租的告示,卻沒有人去租,哪怕租金極為低廉。所有人都知道,這屋子的主人死在了外面,然而她生前使用的東西還都在屋子裡。想要搬進去,就意味著要動那些死人的東西,沒有人願意接手這種不吉利的事情。又過了三天,我搬了進去。別奇怪,這麼多年,我唯一熟悉的也就只有這個地方,況且,我並不排斥她留下來的東西,甚至於有時候,我會覺得,她還在。與我聯絡的房東並不是川紅,從電話裡的聲音判斷,那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人,他並沒有急著要我交房租之類,只是要我善待那間屋子,不要裝修,更不要把原來的東西都扔出去。從那個人的聲音裡,我聽出了些許的疲憊,然後就切換成了嘟嘟的忙音,再也無法接通。如果有機會,我還是想見見她。【五十二】安頓下來之後,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望她,煙火。我告訴她的鄰居,我是她生前的朋友,之前一直不在本地,才回來,就接到了她的死訊,所以想要去祭拜一下。聽了我的話,雖然他們有些疑惑,但還是告訴了我她所埋葬的地方。那是一個私人的墓園,平時鮮有人來,門口有著穿戴整齊制服的看守,見有人來,便走上來敬禮,問:“您有什麼事嗎?”我說:“我來拜祭一個朋友,他們告訴我,她就葬在這裡。”“朋友?”看守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問:“你找的人,不是叫煙火吧?”我點頭說是,他便開門,讓我進去了。“這裡向前走,第一個就是了。”看守關上了大門,同時輕聲的說了句:“她生前的人緣一定很好。”“怎麼說?”我有些詫異。看守說:“最近總有人來看她,有個老人家,已經連著幾天來了。”有些讓人失望,我原本還期待,會不會在這個地方遇到川紅。向前走去,遠遠的,我就找到了她的墓碑——那實在是太顯眼了。純白的大理石,上面用紅色的硃砂寫著她的名字,立碑人的落款,赫然寫著川紅兩個字。一旁,還跪著一個老人,不斷的叩頭。“老人家......”我想要上前扶他,他見到我卻彷彿嚇了一跳,大聲的喊:“煙火,煙火姑娘,我對不起你,可真的不是我把你逼死的......”我努力將他拽了起來,一字一頓的說:“看清楚,我不是煙火。”由於我和她之前這些年的聯絡,幻化成人形之後,我的眉眼之間與她略有幾分相似,但並沒有到完全相同的地步。這個老人或許是前些天受了什麼驚嚇,才會誤將我當做了她。將他扶到一旁坐下,我這才看清,他便是原來茶樓的老闆。我笑著對他說:“老人家,別害怕,我不是煙火,她,已經死了。”那老人打了個寒戰,沒有理會我說的話,顫顫巍巍的走了。站立在她的墓碑前,重新凝視她的樣子,唉,逝者已逝。在離開墓園之前,我問那個看守:“之前離開的那個老人,是不是經常來這個地方?”而看守的回答讓我有些意外:“何止是經常來,他每次都會在那裡磕長頭,按道理說,他這個年紀的人,應該是那個已經死去的女孩的長輩才是,可每次他來,都會在那裡跪好久,不斷的磕頭,好像是做了什麼對不起那個女孩的事情一樣。”抬頭看看天空,一片乾淨的藍色,彷彿這顏色,是她過去極為喜歡的,一切都充滿著希望,充滿著生命的力量。應該,她也不希望因為自己的死,讓川紅去責備任何一個人。翻看著她留下的東西,我忽然冒出了一個念頭。這些年一直在看著她的生活,我也實在沒有學會什麼東西,看著她電腦裡一個個文件,大抵留下的那些文字,也是她的執念。點選,註冊論壇暱稱,將那些文字整理上傳,作為煙火在這個世上留下的最後的印記。在看了那些文字之後,論壇上終於有人開始扼腕嘆息,開始重新正視這個已經死去的人,之前對於她的那些流言逐漸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篇篇帶著道歉味道的悼詞。這個時候,我注意到一個細節,之前所有那些說她與川紅的事情的帖子,全都不見了。似乎是有人打掃過了論壇,乾乾淨淨的,就好像從來不曾發生過那些事情一樣。如果說,沒有這件事情,大概她也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雖然說,除了川紅,原本她也沒有什麼牽掛。真好,就好像我一樣,什麼都沒有。整理完了她的文字,我剛準備下線,忽然一旁網站內的私信閃了起來,是一個不認識的人。點開,對方說:“你好,請問你是煙火的朋友嗎?”那個人在論壇的暱稱叫公孫,這好像是個姓氏,看起來,像是一個男人。我想想,敲出了一行字:“是,我是她的朋友。”傳送,對方發來了一串數字,他說:“這是我的QQ號,你可以叫我公孫。”開啟她的QQ,我看到了那個叫公孫的人,整個列表裡面,唯一留下的在好友欄裡的人。原先我記得她加過很多人,同時還加入了好幾個群,可現在都沒有了,全都被她刪掉或者是退出了,甚至於我都沒有注意到她是什麼時候做的這些事情。點開那個人的對話方塊,對方卻主動說話了:“煙火?”我道:“不,是酴?,論壇裡的整理她的稿子的人。”接著,我再補上了一句:“煙火已經不在了。”“我知道。”片刻之後,公孫才回了這樣一句話。一時之間再也說不出什麼來,就這樣看著電腦螢幕。有些冷,看看外面,天已經黑了。關上窗子,回到電腦前,我看到了公孫說的話:“之前,我還以為是她回來了。”原來還是有人在惦記她的,哪怕只有一個。我問:“你是她的朋友?”公孫說:“算是吧,雖然不是太熟,但我很喜歡她寫的東西。你呢?和她認識很久了嗎,都知道她的QQ密碼。”“算是吧,認識了許多年了,說不上什麼是朋友,終究相識一場。”“你是做什麼的?”“做什麼?”“什麼工作?”“沒有工作。我沒什麼學歷,應該很難找工作。”“煙火留下來的那些文字都是她整理好的?”“不,她留下來的是草稿,我整理的。”“我看你整理這些東西很熟練啊,以前做過網編?”“網編?”“就是網路編輯。”“沒有。”“有興趣做這個嗎?”“我可以嗎?”“當然,沒關係,我教你,網路編輯不是很難的,只要你有足夠的時間。”“好啊,我的時間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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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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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嬌嬌怒了!
握緊小拳拳,砰砰砰,揍得他們滿地找牙。
啊啊啊——
聽着屋內的鬼哭狼嚎,門外的男主未婚夫一臉懵逼:說好的乖巧懂事呢,怎麼化身女魔頭了?!
——
聽說黑風大隊有個漂亮的女知青,長得嬌嬌弱弱,彷彿風一吹就倒,然而卻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混不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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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隊長,林知青又病了,頭疼請假……
大隊長,林知青又病了,腰疼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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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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