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趕考前,同窗林明德當眾撕碎了我的白紙。“夏昭瀾,你娘竟仗着自己是書院的管事,多給你分了張白紙,而給我用草紙!”眾人紛紛側目議論。說林明德這樣的寒門學子,寒窗苦讀十年,竟被我區區一介女流壓了一頭。更有甚者,說我娘定是私下以色侍人,才為我謀得了女秀才的名號。可他們不知道,我娘抵了簪子湊錢,對山長說:“書院里有才的孩子多,不能被窮給耽誤了前途,我能幫一把是一把吧......”他氣勢洶洶地告到山長跟前,害得我娘被迫離開書院。山長為表公平,立了新規矩。每月月初,每人交多少銅板,就領多少紙墨。這一次。林明德照例掏出一文錢,卻只得到半張草紙。他當場惱了:“你們講不講理?這半張紙夠幹什麼,存心欺負我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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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跟隨歐陽女官回到京城,等待陛下召見授職。半個月後,我再次回到清水縣接替縣令的位置,並將我娘接到了身邊頤養天年。街上的人見到她,都得敬重地喊一聲“老夫人”。從前說她只是個管事婆的人,如今見到她都不敢吱聲。山長告訴我,林明德這一生的官路就止於秀才,再…

五年前一場意外車禍,宋聞笛搶過方向盤,拚死救下了未婚夫傅松聲,自己卻撞到了頭,永遠變成了痴兒。
傅松聲悲痛欲絕,登報昭告全天下自己和宋聞笛已然領證,哪怕她已經痴傻,他也此生也會不離不棄。
後來傅家因為經營不善破產,傅松聲從飯店服務員做起,一天只睡四個小時,只為了重振傅家,給宋聞笛更好的生活。
連軸轉三天三夜為了打工沒睡覺時的傅松聲,在發現宋聞笛偷偷把葯分成兩半吃後終於崩潰。
“宋聞笛,我這麼努力賺錢給你治病,你為什麼就不能聽話點呢?”
“聞笛只是想給哥哥省錢,”宋聞笛抽泣着看向他,手指死死攥在一起,“哥哥一定會成功的,我只是想讓哥哥輕鬆一點......”
“聞笛可以去賣血賺錢,聞笛可以不吃藥,哥哥,聞笛只想你能開心。”
傅松聲抱住他的姑娘,終於落下淚來。
日復一日,傅松聲終於重振傅家,成為京市的商圈神話。
和跨國公司簽下百億訂單的那一天,宋聞笛捧着好不容易折好的千紙鶴,偷偷跑到別墅的最頂層,想要找好久不見的傅松聲慶祝。
可是從地下室上了樓梯,就被保姆粗暴地攔了下來。
“小傻子,你不能上去打擾傅總和太太的好事。”

“我申請組織的器官捐獻,全屍都無償捐獻給國家,只求抹去我世界上一切存在痕迹……”聽到她的話,實驗室的人一愣:“黎女士,你不需要立墓碑嗎?”
華國人多重視身後事,她為什麼非要隱姓埋名的死去?不怕死後無人悼念嗎?
黎青低頭在協議一筆一劃寫上自己的名字,凄慘一笑:
“沒事,我不需要。”
反正,也沒有人會來懷念她的。
她爸爸已經在獄中自盡,至於丈夫,也恨不得她馬上去死!
做完這一切,黎青領取了微薄的感謝費,回到家還未走到卧室,,她不適地抿住了唇。
誰敢相信,一周前,黎青居然穿越到了五年後。
她得知自己和最心愛的男人結了婚,高興瘋了,迫不及待地跑去陸城的辦公室,前台卻攔住了她:“黎小姐,陸總正在辦公。”
她十分張揚:“我是他的妻子。”
妻子這兩個字,彷彿一種甜蜜的諾言。
前台用看傻子的目光盯著她,許久才道:“……所以我們才不允許。”
她拒絕完,居然有個貌美陌生女子堂而皇之地進了辦公室!
而黎青一次次地被拒之門外。

一睜眼,我回到了八二年,那個大男子主義的糙漢丈夫,正把一盆臟衣服扔到我面前。
上輩子,我和他硬碰硬,吵散了家,熬壞了身體,最後才知道這個嘴硬得像石頭的男人,曾替我擋下所有風雨。
這輩子,我不吵了。
「嗚嗚,我怎麼連衣服都洗不幹凈?不像硯川哥,手巧又能幹,村裡就沒有他不會的事。」
「硯川哥炒的雞蛋真香,要是能吃一輩子,我做夢都能笑醒。」
在我一聲聲軟乎乎的誇讚里,周硯川從只會等飯的甩手掌柜,變成了做飯、洗衣、帶娃樣樣精通的居家好男人。
全村都笑我把丈夫當祖宗哄,遲早要吃大虧。
可他們不知道,我遞給他的每一分錢,都會被這個男人加倍放回我掌心。
後來,他把新房鑰匙和存摺全塞給我,紅着耳根問:「知夏,哥還能幹,你再誇一句?」

主角:凱撒
【養成boss+誘騙女主黑化+病嬌修羅+控制欲強】
凱撒覺醒“反派人生模擬器”。
模擬即可變強,更能將模擬中的戀愛記憶,植入對應女角色腦海!
向來腹黑的凱撒打算借用模擬人生走一條誘騙女角色們叛變黑化的地下路線。
赫敏、盧娜、芙蓉德拉庫爾、阿斯托利亞……
一個個善良正直的女主在他編織的回憶里黑化病嬌,欲生欲死,無法擺脫。
可漸漸,他發現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PS:沒看過哈利波特絕對不影響閱讀

主角:小燕子
不要糾結細節,你不要帶腦子謝謝
等等?
怎麼個事?
怎麼就穿成還珠三裡面的大冤種小燕子了?
被永琪砸花瓶了是吧?
很好。
選一個更大的花瓶砸破永琪的頭!
人多要興師問罪是吧?
心不狠,站不穩。
戲精上線,苦肉計。
“皇阿瑪,我不該這樣,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支離破碎小燕子已到位。
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成功拿捏住乾隆。
雖然辦法應激了些,但好用!
一次痛苦,換來乾隆終身愧疚,穩賺。
背靠乾隆,誰還敢嗚嗚渣渣?
沒關係。
就算有人敢,請盡情的放馬過來。
演綠茶,演無辜,怎麼演我,我都行。
比拼演技,不帶怕的!

二十年前,我媽死在了大伯工地的廚房。罪名是偷了二兩餃子皮,給我充饑。三伏天的鐵皮屋,五十度,她被鎖了整整八個小時。出殯那天,大伯母扔給我五百塊錢。“我家對你們母子也算仁至義盡了。”“以後可別學你媽,手腳不幹凈是會遭報應的。”我記下了這句話。當晚就揣着那坨已經有些發硬的餃子皮,離開了村子。今天再見面,我成了大伯這輩子最不想見到的甲方。他雙手奉上預審材料時,終於認出了我。我只是扭過頭,對秘書淡淡說了句:“這家沒有競標資格。”“下一個。”

爸媽來接我回家時,我意外和山裡女孩阿燦換魂了。媽媽看着阿燦遞過去的全縣第一獎狀,眼眶發紅:“看來當初把你送來山裡吃苦半年是對的。”“以前叫你讀書像要你命,現在終於知道爸媽都是為你好了。”我哭着撲過去抱住媽媽的腿:“媽媽,我才是歲歲!”可媽媽一腳將我踹到泥坑裡:“哪來的野孩子,跟以前的歲歲一樣不懂事!”爸媽帶走了裝着阿燦靈魂的“我”,把真正的我留在大山裡。後來我做粗活、住豬棚,忍了五年毆打才找到機會逃出去。可回到家,媽媽卻嫌棄地將我趕出門:“我女兒剛突圍全國競賽,怎麼可能是你這樣的!”“再敢胡言亂語,我就把你關進精神病院!”我哭到渾身發顫,可我不死心,晚上翻了圍牆進去,卻聽到爸爸問媽媽:“當年不知道換魂的事,可現在她都找回來了,真不認嗎?”媽媽冷哼一聲:“認回來幹什麼?讓她把現在的歲歲毀了嗎?”“一個廢物,丟到山裡都改不好,她就該去死!”我胃中翻湧,嘔出一口鮮血。媽媽,這具身體得了胃癌。如你所願,我是要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