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版,他又讀了一遍。從頭到尾,每一個字,每一條款。他讀得很慢,像在審閱一份與自己無關的檔案。讀完了,他把合同放下,靠在椅背上。他閉上眼睛,腦子裡全是她的臉。她蹲在貨架前理貨的樣子,她站在收銀臺後面發呆的樣子,她偷偷抹眼淚的樣子,她對著空氣笑的樣子。他想起她說“江澈,你真的很厲害”。他一點也不厲害。他連站在她面前都不敢,只能寫一份合同,用條款和數字把她綁在身邊。他卑鄙。他知道。但他沒有別的辦法。
第三十七版,他滿意了。每一條都無懈可擊。兩年期限,每月五萬,互不干涉私生活,到期自動解除。沒有“共度餘生”,沒有“永遠照顧”,沒有“陪伴”,沒有“關心”。只有冷冰冰的條款,白紙黑字,像一份標準的商業合同。她不會覺得被施捨,不會覺得被可憐,不會覺得被算計。她會覺得這是一筆公平的交易,雙方各取所需,誰也不欠誰。她會籤的。他賭她會籤。
他把合同打印出來。印表機嗡嗡地響,紙從機器裡吐出來,帶著溫度。他拿起那張紙,紙張還是熱的,像是活的。他把它放在桌上,又讀了一遍。每一個字都認識,連在一起,像一堵牆。一堵他親手砌的牆。牆的這一邊,是他所有的感情。牆的那一邊,是她。他隔著這堵牆看她,她看不到他。
他把合同裝進信封裡。信封是新的,白色的,摺痕筆首。他把合同塞進去,封口,用手指壓平。然後他在信封的正面打了西個字:婚姻協議。不是“情書”,不是“告白”,不是“我想和你在一起”。是“婚姻協議”。冷的,硬的,像一塊石頭。他把信封貼在胸口,閉了一會兒眼。他的心透過信封,透過合同,跳動著。他不知道她會不會聽到。
他把信封放進西裝內袋,貼近心臟的位置。西裝是新買的,深藍色,剪裁合身。他對著鏡子整理了一下領帶,然後拍了拍那個信封。“這是最後的機會了。”他對自己說。聲音很輕,像怕驚動什麼。鏡子裡的人二十七歲,瘦削,蒼白,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青黑。他看起來不像一個教授,像一個要去赴約的人。一個等了很久、終於等到這一天的人。他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成功。他只知道,如果這次失敗了,他再也沒有機會了。她不會再信他,不會再靠近他,不會再給他任何機會。他必須成功。
他轉身,走出衣帽間。客廳的燈亮著,窗簾拉著,窗外是城市的夜景。他走到窗前,看著遠處的燈光。一盞一盞的燈,像星星,像眼睛,像她哭的時候掉下來的眼淚。他想起她,想起那些年,想起那些紙條,想起那顆糖。他想起她說“你要一首閃閃發光”。他在發光了。她看到了嗎?她不知道。她什麼都不知道。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手在抖。他把手插進口袋裡,攥緊了那張合同。紙張在他手心裡發出細微的窸窣聲,像在說:我在。他在心裡說:林晚,對不起。我用了三十七個版本,才寫出這份合同。我刪掉了所有想對你說的話,只留下冷冰冰的條款。我不敢告訴你,我喜歡你。從十三歲開始,就沒有變過。我只能在合同裡,偷偷地,藏了兩個字。在第三頁的末尾,在“互不干涉私生活”的下面,他用最小的字號加了一行字。小到如果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那行字寫的是:“如果你願意籤,我就告訴你——我從來不需要什麼妻子。我只需要你。”她會不會看到?他不知道。他只能賭。
他深吸一口氣,拿起車鑰匙,走出了門。電梯往下走,樓層數字一個一個地跳。他站在電梯裡,看著鏡面中自己的臉。那張臉很平靜,和平時一樣。但他知道,他的手在抖。他的心跳很快。他的腦子裡全是她。他要去找她了。不是隔著螢幕,不是隔著一條馬路,不是隔著那扇他不敢推開的玻璃門。是面對面。是她看得到他、他看得到她的那種近。他等了十年,終於等到了這一天。他不知道她會是什麼表情。也許會愣住,也許會哭,也許會轉身就走。他不敢想。他只能把合同裝在口袋裡,把心臟貼在合同上,然後去敲她的門。
電梯到了一樓。門開了。他走出去,走進夜色裡。城市的燈光在他身後亮著,像一片發光的海。他沒有回頭。
(第六十八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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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七年後,封庭深待她冷漠如冰,容辭一直面帶微笑。
因為她深愛着他。
我也相信有一天,她能溫暖他的心。
但她等待的是他對另一個女人的一見鍾情,呵護備至。
她仍然堅持他們的婚姻。
直到她生日那天,千里迢迢出國找他和女兒,他卻帶着女兒去陪那個女人,把她一個人留在空房裡。
她終於徹底放棄了。
看着自己帶大的女兒要別的女人當媽媽,容辭也不再心疼。
制定離婚協議,放棄監護權,她瀟洒地離開了,從此對父女漠不關心,坐等離婚證辦下來。
放棄家庭,回歸事業,曾經被大家看不起的她,很容易賺到1000多億的財富。
然而,她左等右等,離婚證沒有辦下來不說,以前不想回家的男人回家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對她也越來越粘越緊。
得知她要離婚,一向矜貴冷漠的男人把她堵在角落裡:“離婚?不可能的事。”
林清妍和宋言津結婚三年,卻在策劃三周年紀念時發現手中的結婚證是假的...
真正的宋太太其實是她最好的閨蜜!
三年來,他們和宋家的所有人都把她當傻子騙了三年。
原因是她出了車禍,傷了子宮,生不出孩子。
但她之所以遭受如此嚴重的傷害,是因為救了宋言津啊!
宋言津:我愛你,我只是想要個孩子!
溫若安:我不想破壞你們的感情,我只想加入你們!
林清妍:腦子有病吧!
...既然他們覺得有趣,她就陪他們好好玩玩。
抓住她手中的項目?
好吧,她轉身嫁給了豪門太子爺,成為了項目甲方。
拒絕給她一個婚禮?
有錢人以千億作彩禮,婚禮轟動全城。
懷疑她不能生孩子?
她生了雙子座,笑着看着他們嫉妒成狗。
...豪門太子結婚的消息不脛而走,但大家都為豪門太太感到惋惜。
圈子裡都知道太子有白月光,雖然白月光已經結婚了,但他對別人念念不忘。
據說白月光結婚那天,他悲痛欲絕地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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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林清妍生下孩子,覺得該成全太子和白月光的時候,太子爺抱着她大喊冤枉。
“誰散布了我的謠言!老婆,你得相信我啊!”
新世紀事業女性穿越為阮眠眠,逃離原生家庭,因為到了年齡嫁給了長的很帥身材很好的糰子陳玉鞍,前期倆人個互相鬥,後期生活甜蜜,丈夫寵愛,兒子聰明可愛。女主和男主都是享受的人,在那個物資缺乏的年代倆人硬是用錢砸到自己吃喝不愁,倆人都是高薪人士,在60年代吃喝不愁,女主沒有吃虧是福的理念,秉承着自己舒服才是舒服的恣意生活,每天不是捉弄兒子,就是捉弄老公,在六零年代活的恣意瀟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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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七年後,封庭深待她冷漠如冰,容辭一直面帶微笑。
因為她深愛着他。
我也相信有一天,她能溫暖他的心。
但她等待的是他對另一個女人的一見鍾情,呵護備至。
她仍然堅持他們的婚姻。
直到她生日那天,千里迢迢出國找他和女兒,他卻帶着女兒去陪那個女人,把她一個人留在空房裡。
她終於徹底放棄了。
看着自己帶大的女兒要別的女人當媽媽,容辭也不再心疼。
制定離婚協議,放棄監護權,她瀟洒地離開了,從此對父女漠不關心,坐等離婚證辦下來。
放棄家庭,回歸事業,曾經被大家看不起的她,很容易賺到1000多億的財富。
然而,她左等右等,離婚證沒有辦下來不說,以前不想回家的男人回家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對她也越來越粘越緊。
得知她要離婚,一向矜貴冷漠的男人把她堵在角落裡:“離婚?不可能的事。”
結婚七年,封庭深待她冷漠如冰,容辭一直微笑面對。因為她深愛着他。也相信終有一天,她能將他的心焐熱。可她等來的卻是他對另一個女人的一見鍾情,呵護備至。她依舊苦苦堅守他們的婚姻。直到她生日當天,千里迢迢飛國外找他和女兒,他卻帶着女兒去陪那個女人,丟她一個人獨守空房。她終於徹底死心。看着親手帶大的女兒要別的女人做她媽媽,容辭也不再心疼。擬好離婚協議,放棄撫養權,她瀟洒離去,從此對他們父女不聞不問,坐等離
主角:陳川沈溪陳川
【雙潔+甜寵+相愛相殺+男主巨富馬甲+極品虐渣】
沈溪對陳川是一見鍾情,當然就貪他臉長的好看,身材好。
貪財好色,不就是當代年輕人的本性嗎?
本以為“一夜”之後可以一別兩寬,誰想他說:反正咱倆已經深入了解過,不如就結婚吧。
結就結唄。
果然這閃婚就是不靠譜啊。
結婚之後,沈溪才發現,陳川又小氣又毒舌,關鍵還是個街溜子,他不務正義,還要吃軟飯……
臉皮特厚,理直氣壯:這軟飯是誰都能吃的嗎?硬吃碗要砸,軟吃腰不直,像我這種,能把軟飯吃出水平,吃出風采的,你能找出幾個來?
好有道理,於是女主外,男主內,湊合過唄,還能離咋地?
誰讓他生的好呢,會整活呢,姐不差錢,姐花得起。
過着過着,怎麼這軟飯越來越不對路了?
好像……街溜子溜的那一整條街,都是他的?
陳川吐了個煙圈:哦,拆二代,別羨慕,哥有的是錢,但哥,就好吃口軟乎的。
*
陳川對沈溪也是一見鍾情,他就圖看到這個女人時,眼睛舒服,心裡舒服。
但喜歡是一回事,愛是另外一回事。
給女人花錢?不可能!這輩子都不可能!
但打臉來的就是這麼快。
於是——
要房嗎?哥有無數棟樓,隨便挑,只要你高興。
要車嗎?車子多不實惠,還是房好,給你房子吧。
他就稀罕她那貪財的小模樣,越看,越愛。
為了當年的驚鴻一瞥,江清婉隱姓埋名嫁入將軍府,花了半身修為幫秦家改命。
誰知男子曾經回到北京,帶回了美麗華貴的縣主。
婆婆明褒暗貶地逼她讓位,甚至喊了她五年母親的養子,也輕蔑地看着她。
“你是一個商女,怎麼配做我媽媽?”
看透一切的江清婉拋下一紙和離書,收回了對秦家的保佑,讓他們厄運纏身。
本想逍遙離京,卻遇到了身負怪命格的九王爺,竟能幫她恢復修養。
她成了九王爺的幕僚,京城謠言四起,都說她是王府的外室嬌娘。
男人冷着張俊美如仙的臉,充滿了厭惡。
“她只是我邀請的天師。”
後來,江清婉成了著名的東京神算,京中權貴紛紛跪求一卦。
前夫後悔不已,糾纏不清,一聲“婉婉”喊得真心切。
貴氣清冷的九王爺化身醋精加寵妻狂魔,抱着人的小腰宣誓主權。
什麼天師?這是他的小嬌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