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銳等人衝出了小鎮之後,還沒來得及鬆一口氣,瘋馬就發現身後有幾輛車在緊追不捨。
“怎麼回事,我不是讓你把停車場的其他車輛毀掉麼?”瘋馬透過無線電大聲問刀疤臉。
刀疤臉回答道,“我放火燒了停車場,除了我們這幾輛車,其他的車基本上都毀掉了。”
“那這幾輛車是怎麼來的?該死的,他們在朝我們開火!”一顆子彈擊中了車身,把瘋馬忍不住一低頭,“媽的,他們有四輛車,我們只有兩輛,該死的,誰能給我一個火箭筒?”
“這些車不是那些武裝分子的,應該是艾哈邁德的私人衛隊!”林銳大聲道。“是叛逆連隊的人,他們沒從停車場過來,是從鎮子的另一邊來追我們的。”話還沒有說玩,又是更多的子彈打來。雖然距離遠,而且因為車輛顛簸,沒有多少準頭,但也驚出了林銳和謝爾蓋的一身冷汗。
“得想個辦法讓他們停下來,如果距離拉近了,我們會成為靶子的。”謝爾蓋大聲道。“讓蝰蛇,狙殺駕駛員。”
“這次配給我的是什麼武器?你以為我會扛著這麼沉重的狙擊槍突圍麼?蠢貨!我在上車之前就換成了突擊步槍。”葉蓮娜在無線電內怒罵道。
林銳沉聲道,“開穩一點,我來想辦法!”林銳看看手中的重機槍,他知道輕機槍有效射程800米,而重機槍有效射程1000米。那麼,理論上輕重機槍,就具備了當狙擊槍用的條件,因為機槍的射擊精度,不會低於一般的栓動步槍,遠高於自動步槍,可能距專職的狙擊步槍有一定差異。
戰場上,也不乏機槍充當狙擊槍擊殺遠距離敵人的案例,美軍裝備的2型12.7毫米勃朗寧重機槍,就安裝了專用的瞄準鏡,用於精準狙殺敵人,在阿富汗和伊拉克都有過擊殺對手的實戰紀錄。
皮卡車上裝的2型12.7毫米勃朗寧重機槍,也是杆百年老槍,特別是經過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嚴峻考驗,證明是一挺非常優秀的重機槍,有效射程為2000米,一般有效射程達到800-1000米,就是一支有效的狙擊步槍了。可惜的是林銳手中的這把勃朗寧重機槍卻沒有配備瞄準鏡。
這些武裝分子的武器大部分是法國和德國的出於抵抗恐怖分子而援助的裝備,本身也沒有考究到給他們配發瞄準鏡的地步。林銳只能透過表尺和準星瞄準,將機槍透過閉鎖槍機來調節成半自動發射,然後儘量瞄準。“砰!”沉重的槍聲響起,但是這一槍明顯沒能打中,要在晃動的車上完成這麼遠距離的瞄準本來就不是一件可能的事。甚至林銳自己也覺得要打中敵人,需要極大的運氣。
他連續點射,倒也真把後面的追兵嚇了一跳。在後面追他們的是三角洲那支叛逆連隊的人。這些人都是反恐老兵,一交火就知道對面不是普通角色。叛逆連隊的人雖然車上也有機槍,但至少7.62毫米的輕機槍。真要是對上2型12.7毫米勃朗寧重機槍,他們的機槍手心裡也有點發虛。
他們的7.62毫米子彈對車輛載具的殺傷力有限,但對面的12.7毫米勃朗寧重機槍就不一樣了,這種槍雖然也被美軍用來打人,而且戰績不俗,但實際用途是用來對方輕裝甲目標的。不說別的,對面的皮卡捱上一發子彈照樣滿場飛跑,但他們只要捱上對面的一發子彈,說不定就得車毀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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