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老前輩,這支筆屬於硬筆,和一般的筆用法不同,抓筆方法也不一樣,您可以試試。”
程咬金本就不喜寫字,年輕的時候更是大字不識一個,還是後來在秦叔寶的督促下,才勉強學會了認字,此時平時更是連筆都不碰。
不過硬筆的抓筆方式本就比毛筆簡單且穩定,程咬金只是略微一看就已經上手了。
隨著筆尖在紙上滑動,程咬金剛剛的疑惑慢慢地轉變成了心驚,
玉筆筆尖溫潤,寫起字來也不像是毛筆的輕飄飄,反而相當沉穩,略微掂手的分量,也更符合程咬金這種將軍的心意,經過在紙上的一番書寫,程咬金當即就喜歡上了。
雖然他還不會寫硬筆書法,但這支筆顯然已經給程咬金留下了相當不錯的印象。
“嘿,薛小子,真有你的,這還真是支好筆。”一改剛才的質疑,現在程咬金的嘴裡只剩下讚不絕口。“那句話怎麼說的,叫什麼行什麼水什麼?”
“行雲流水。”長孫延適時在旁邊補充道。
“對對對,行雲流水,薛小子,你這筆比那些軟不啦唧的毛筆好用多了,能用力,夠勁兒,我喜歡!這才叫筆嘛!”
程咬金滿臉興奮,“不行不行,我回去以後得讓大大小小的將職軍師們以後寫戰報都用這個寫,這比多方便,你看這筆跡,又細又整齊,畫軍師地圖最合適不過了。”
程咬金滿意的點點頭,雖然他是一個粗人,但是光憑直覺就能感覺到,硬筆比起毛筆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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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王,互相揮刀。
北方的蠻子,有肉吃飽了。
這個家庭嚇壞了膽子,都逃到了南方。
人們餓瘋了心,什麼都在鍋里煮。
戰場上的英雄拚命拼搏,宮殿里的貴族尋找樂趣。
兒子殺父,弟弟殺兄,女當奴,男當妾...這個荒誕的時代,全是亂搞。
唐禹:“我只想保護自己,圖個自由逍遙。”
只是,這個荒誕的亂世逃不掉,只能提刀,只能化身火,把一切都燒掉。
大夏乾熙十二年,軍戶二房庶支少年嚴星楚,為尋找已經六年了無音訊的父親,踏上了遊學尋親之旅。恰逢西北烽煙再起,時隔六年朝廷再次傳下徵召書,因緣之下通過徵召考核,成為了一名鷹揚軍郡城衛主薄房的試書佐……
主角:江天言
江天言穿越大唐,覺醒言出法隨系統。
靠收集情緒升級,說啥應驗啥。
貞觀二年,終南山天降異象,整座長安城抬頭就能看見。
李世民帶着文武百官親自上山尋仙,正撞見江天言隨口兩句話:
“餓了,來只野雞撞死在這。”
“渴了,倒水。”
話音剛落,野雞撞石頭而亡,茶壺自己飛起來倒水。
滿朝文武集體看傻。
李世民當場就跪了:“求仙師下山,庇佑大唐!”
從此他說的每句話都被大唐奉為天說的話,李世民畢恭畢敬,滿朝文武見他就拜,直接在大唐橫着走。
直到有一天他說了一句,大河之水天上來!
逼我御馬監為奴,現在後悔什麼?
侯府世子,皇城麒麟,文濤武略非凡,泗水關前奪城先登!
誰料,林軒當了18年侯府世子,竟是冒名頂替。
名利不保,親情不在,為奴三年,嘗盡心酸。
御馬監三年為奴,林軒看透了一切,寵辱不驚,只想與侯府斷絕一切關係。
但誰知,侯府大家竟然後悔瘋了!
韓寧穿越成韓馥之子,眼看老爹就要把冀州白送給袁紹。
關鍵時刻,簽到系統激活——
簽到一天,獲得神機連弩。
簽到一周,槍法直逼一流名將。
簽到一月,項羽坐騎烏騅馬、岳飛神兵瀝泉槍到手。
簽到一年,力能扛鼎,氣吞山河,西楚霸王的恐怖武力盡數繼承!
三年後,韓馥看着滿朝文武、萬國來使,聲音顫抖:
“兒啊,爹當初只是讓你代管冀州啊!”
韓寧:“代管着代管着,就成這樣了。”
十年為質無人問,一次敗家天下知!
取代弟弟進京為質十多年,回家還要被迫入贅,小爺不伺候!
林楓離家後,燒水泥,做炸藥;鍊鋼,造大炮!
有一天,爬行的父親發現,坐在最高王座上的人,怎麼會像自己的兒子一樣呢?
爸爸是鎮南王,但敵人都認為他是鎮南王的爸爸,因為林楓鎮東南西北中部的中部。...
十年為質無人問,一朝敗家天下知!
代替弟弟入京為質十餘年,回家還要被逼入贅,小爺不伺候了!
林楓離家後,燒水泥,制炸藥;鍊鋼鐵,造大炮!
有一天,匍匐在地的父親發現,坐在至高王座上的那個人,怎麼好像是自己兒子?
爹是鎮南王,但敵人都以為他是鎮南王的爹,因為林楓鎮東南西北中……
主角:李梟
【無系統+硬核軍事+極致潛伏+鐵血抗戰+歷史厚重】
“李梟此人,是民國最大的投機分子,是西北最嗜血的狼!”——這是國府報紙對他的評價。
“李將軍是黨國的棟樑,是西北的定海神針!”——這是蔣介石給他的授勛詞。
“老總,如果沒有那個人提供的盤尼西林和電台,這仗我們沒法打……”——這是延安窯洞里的絕密對話。
……
1916年,亂世開啟。
李梟從死人堆里爬出來,他手裡只有一把卷了刃的砍刀,和一個只有八個字的人生信條:“手裡有槍,心中不慌!”
前十年,他為了活命,做過土匪,當過軍閥,拜過把子,殺過兄弟。他比誰都狠,比誰都貪,他是人人聞風喪膽的西北狼。
所有人都以為他只是一介武夫,只想在亂世割據一方,做個土皇帝。
直到那一年,紅色的風暴吹進了他的防區。
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李梟變了。
他在南京的高堂上貪污受賄,表現得跋扈囂張,卻在暗地裡將整車的黃金換成了延安急需的藥品;
他在抗日的戰場上把苦心經營的老底打光,血肉磨盤,寸土不讓;
他在1949年的黎明前,在千夫所指的罵名中,將槍口猛然調轉,給了舊時代最後一擊!
“前半生,我為自己活,是個吃人的鬼。”
“後半生,我為四萬萬人活,才終於像個人!”
為了當年的驚鴻一瞥,江清婉隱姓埋名嫁入將軍府,花了半身修為幫秦家改命。
誰知男子曾經回到北京,帶回了美麗華貴的縣主。
婆婆明褒暗貶地逼她讓位,甚至喊了她五年母親的養子,也輕蔑地看着她。
“你是一個商女,怎麼配做我媽媽?”
看透一切的江清婉拋下一紙和離書,收回了對秦家的保佑,讓他們厄運纏身。
本想逍遙離京,卻遇到了身負怪命格的九王爺,竟能幫她恢復修養。
她成了九王爺的幕僚,京城謠言四起,都說她是王府的外室嬌娘。
男人冷着張俊美如仙的臉,充滿了厭惡。
“她只是我邀請的天師。”
後來,江清婉成了著名的東京神算,京中權貴紛紛跪求一卦。
前夫後悔不已,糾纏不清,一聲“婉婉”喊得真心切。
貴氣清冷的九王爺化身醋精加寵妻狂魔,抱着人的小腰宣誓主權。
什麼天師?這是他的小嬌娘。